妮娜·伯吉斯(第3/3页)

接下来我有很长时间没再见过他,直到丹尼回国之后,我跟着妹妹金米(自从父母被抢劫、母亲很有可能被强奸后,金米还没打过电话)去他家参加一场派对。他没有忘记我。可是等一等,你是金米的姐姐?你到底躲到哪儿去了?还是你就像睡美人,呃,等着男人来叫醒你?从头到尾我都像是被一分为二了,自从早晨咖啡后我就想关掉的那半个我说好啊,和我调情啊,我性感的同胞,另半个我说你以为你在跟这个满头虱子的拉斯塔聊什么?过了一阵,金米走了,我没看见她离开。我待在那儿,所有人都走了我也没走。我望着他,我和月光望着他走上凉台,像个夜晚鬼魂,在用刀削苹果皮。头发像狮鬃,浑身肌肉在月光下闪闪发亮。只有两个人知道《午夜狂欢》是写给我的。

我讨厌政治。我讨厌我应该知道的那些事情。老爸说没有人逼他离开自己的祖国,但他依然认为枪手是什么人。我希望我有钱,我希望我有工作而不是已被裁员,我希望他至少能记得凉台上吃苹果的那个夜晚。我们在迈阿密有亲人,也就是迈克尔·曼利【30】说要是想离开就可以去的那个地方。我们有地方可以待,但老爸连一分钱都不想花。该死,现在歌手是大人物了,谁都没法随便见到他,哪怕是比任何女人都了解他的一个女人。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在说什么。女人就喜欢琢磨这种蠢事。什么你了解一个男人,什么你解开了什么秘密,只是因为你让他钻进了你的内裤。妈的,我只觉得我现在知道得反而更少了。事后他又没打过电话给我。

我穿过马路,在公共汽车站等车,但我已经看着两班车经过了。然后是第三班。他还没有从前门出来。一次也没有,没有给我机会,让我在那个瞬间穿过马路跑上去,嘴里喊着还记得我吗?好久不见。我需要你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