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十只爪爪(第3/4页)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是只相处过两天的陌生人。

薛谨揉揉眉心,认命地弯下腰来收拾客厅地板上的东西。

沈凌单独在家时大概是为了找戒指把东西翻了一遍,灯光亮起后,薛谨注意到周围的东西都很乱:地板上有好几条只剩脑袋的小黄鱼,吃空的零食袋子,空空的塑料杯子,还有扔到地上的抱枕。

但薛谨没有开口提醒对方“不要乱扔东西”,因为自己刚结婚就出差的行为实在理亏,而且一边帮忙收拾东西一边出口教训对方是“妈妈对初中女儿唠叨”的标准模板开头,这么做会让他有很糟糕的既视感。

“沈小姐,这么晚了不休息,对皮肤不好。凌晨三点钟用小夜灯看漫画对眼睛也不好。”

沈凌翻了一页漫画,哼哼唧唧:“知道啦知道啦,我把这一张看完就走。”

……不,等等,这种对话让“妈妈对初中女儿唠叨”的既视感简直扑面而来了。

身为对方的丈夫,薛谨试图把对话拐回正轨:“第二种戒指虽然没有你的钻戒好看,沈小姐,但平时你需要一直戴着它才能证明你已婚。这是很重要的东西,以后不要乱丢了。”

“为什么我要证明我已婚?”

“因为我们结婚了。”

“为什么要证明我们结婚呢?”

“因为如果别人认为你是未婚,就会来追求你,给我的日常生活增添麻烦。”

“为什么别人认为我是未婚会来追求我?追求是什么意思?你追求我了吗?”

薛谨:“……”

作为一个镇定到机场杀鸡(?)的男人,他依次序镇定回复了沈凌的三连询问:“因为你长得很漂亮,性格很可爱,有眼睛的男人都会试图追求你;追求是送你礼物讨你开心从而让你和异性建立亲密关系的过程;我没有追求过你,你自己说和我结婚是给我的奖赏。”

沈凌“唰啦啦”翻过手中的漫画书。

薛谨低着头继续收拾地上的杂物,很长时间都没有等来她的回复,只听见了翻书声——半晌后,翻书声戛然而止,地板“吱呀”地响了一声。

是沈凌一跃而起,从沙发跳到了地上。

“我看完漫画书啦,阿谨!”

“好的,沈小姐,那么赶紧去休息洗——”

“那我去上班啦!阿谨拜拜!”

薛谨:???

凌晨三点钟,上班?上什么班?沈凌什么时候找的工作?他怎么不知道?不不不他出差四个月没回来不知道也很正常——但凌晨三点钟上什么班?

沈凌轻盈地跳到地上后,就“嗒嗒嗒”地跑向玄关,直接穿着身上的大T恤与——薛谨震惊地注意到那件大T恤的下面只有一条短短的灯笼裤,而沈凌整个就穿着睡衣往门外冲——

“沈小姐,等等,穿成这样不能上——”

“哎?这样?”

沈凌回过头,转了一小圈,凌晨三点依旧展现出早晨七点的活力感。

她活力满满地挥挥手,而只盯着那件短到不能再短的灯笼裤皱眉头的薛谨并未注意到沈凌脸上一闪即逝的心虚——

“我上班就是穿成这样的!哎呀,阿谨你别管啦,我明天中午就下班回来了!你赶快休息吧——拜拜!”

“等等,沈小姐,请你把衣服换成别的——”

刚刚认识两天,新婚四个月的漂亮妻子,猛地跺了一下脚。

薛谨半伸出去的手臂僵住了。

“我!等!不!及!了!”她每说一个字就握着拳头跺一下脚,眉毛高高竖起,“我要生气了!我现在就要出去!你四个月没回来,不要一回来就说我!”

“好歹穿件外套再……”

“阿谨拜拜!”

门“嘭”地被合上。

干脆又果断。

薛谨:……

凌晨三点,穿着睡衣,等不及,很不耐烦,坚持跑出去上班,明天中午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