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十只爪爪(第2/4页)
薛谨:……
他默默抬头。
与正用腿勾着沙发靠背固定住自己,整个倒挂在自己沙发上的沈凌四目相对。
这姑娘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大T恤,而这件T恤因为重力翻了下去,露出的那白白一截腰肢让薛谨晃得眼睛有点花。
但这大概不是因为工作疲劳,这点他还是很清楚的……吧。
“你回来啦?”
沈凌又重复了第二遍招呼,歪歪脑袋,金色的小卷毛一翘一翘的——而薛谨注意到她勾住沙发靠背的小腿也在半空中一翘一翘的。
对哦。
四个月后,疲惫至极,累到连自己锁屏密码都差点失忆忘记的薛先生,终于醍醐灌顶。
我现在,是有老婆的现充了啊。
下一秒,沈凌疑惑地看到他掏出手机,解开锁屏,单手“嗒嗒嗒”敲了几个字过去。
【普通小透明:在下有老婆了,红色的火焰,请爬(:】
……终于能够理直气壮地发出这种消息了。
爽。
【五分钟后】
——不,说到底,究竟是为什么我对自己“娶了一个姑娘”没有丝毫实感,还差点累忘了?
已婚的薛先生终于从迟缓的脑子里翻出了回忆,并从自己最里层的衬衣口袋夹层里找到了被妥善放好的婚戒——上面竟然还连环套了四十七个保护符文以免任务过程中丢失。
……对,这四十七个保护符文都是我四个月之前套上的,果然工作使人失智吗。
他颇为镇定地当着沈凌的面重新把戒指戴在无名指上,颇为镇定地掸掸风衣下摆上还在往地板上滴的红褐色液体,颇为镇定地解释道:“坐飞机从B国回来的时候,遇到有老人家被鸡绊倒了,就顺势帮老人家杀了一下鸡。为了不弄脏婚戒,暂时没戴,抱歉。”
沈凌“啊”了一声,语气里是单纯的好奇:“你不是坐大巴车去A国参加乐团的小提琴巡演了吗?”
薛谨依旧镇定:“是从A国到B国的小提琴巡演,而且从B国买飞机票回C国的价格相对比较便宜。”
沈凌的目光移到了他的小提琴盒,此时这个盒子也不断滴落着红褐色的不明液体:“这是?”
“在机场杀鸡时溅到的。”
“哇塞。”
出乎意料的是,面对如此生草的理由,对方并没有露出任何惊讶或怀疑的表情——沈凌点点头,打了个哈欠,并很快兴致缺缺地抬起了挂在沙发靠背上的腿。
从倒挂,到正坐,再到拽过沙发抱枕,然后瘫成饼状。
薛谨这才注意到,她的手上拿着一本漫画书,脖子上挂着一枚白色长条形的小夜灯,而之前是在倒挂着用小夜灯看漫画。
并且,随着对方从倒挂变为趴伏后不忘继续看漫画的举动,薛谨的视线不得不放到了她扒拉着漫画的双手上——
他不得不发现,沈凌的双手上什么都没有。
尤其是无名指。
光秃秃的。
“……沈小姐,你的戒指呢?”
“哎?你是说四个月前你让我戴的那个东西?哪一个东西来着?亮闪闪的白色的那个吗?”
薛谨:“‘亮闪闪的白色的那个’是你应该用来向同龄人炫耀的钻戒,沈小姐,我问的是朴素的银戒指。”
对方正埋在漫画书里,小腿从向上翘改成了向后翘:“哦,那个不亮闪闪的光秃秃的丑东西……啊,我想起来了,那个东西太小了,而且不是白色的漂亮小宝藏,我前几天不知道丢哪儿了。阿谨,你帮我找吧,你家东西太多我找不到……”
【究竟是为什么我对自己“娶了一个姑娘”没有丝毫实感,还差点累忘了?】
……大概是因为,只花了两天就决定和刚认识的相亲对象领证,却在买好婚纱和戒指的当晚接到紧急悬赏,一出差就是四个月,出差前只来得及把对方领回自己家安顿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