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第3/4页)

然而,出乎王钦若意料的是,一向颇吃他这一套的官家,此回却不买账了。

赵恒蹙着眉,对这话不置可否,但接下来用彻底冷下的语气所发的逐令,就让王钦若懵了:“好了好了,朕尚有事忙,你便退下吧。”

王钦若震惊之余,也只有讪讪退走。

他自是无从得知,不过片刻之前,王旦就未雨绸缪地给官家打过这一预防针了。

接连被王旦和王钦若泼了冷水,赵恒心里终归是不快活的。

好在,那奏疏已批了下去。

皇帝一不快活起来,就开始找事了。

吵得热火朝天的寇准和王钦若他们,他且不动,但在荣王府大火的事后追责上,他亲自添了几笔。

按理应受到株连的数百人,他既已下过罪己诏,便姑且放过。

而荣王赵元俨,则是削去节度使头衔,降格成为“端王”。

真正的罪魁祸首、怕偷镯子之事东窗事发的主犯韩氏,就被他下令严法查办,“断手足,示众三日,凌迟处死”了。

此诏一出,也意味着这场大火带来的后续影响彻底终结,而直主犯受此严办,不知多少人拍手称快。

就连最仁厚的王旦,也觉此婢死有余辜。

远在汾州的陆辞,自是难以得知京中的风风雨雨。

而那封被陛下御笔亲批的奏疏,则随着众多流言一同,很快抵达了汾州。

这会儿的陆辞,正忙着被他搁置了一段时日、处于考课中 ‘三最’里的抚养之最。

——屏除奸盗,人获安处,振恤困穷,不致流移。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

1.翰林学士李宗谔:

宋大中祥符五年,王旦鉴于翰林学士李宗谔工作认真,业务出众,要把他提拔为参知政事副宰相,报表都已经填好,就等着明天上朝时递交。但是被无事不知的王钦若知道了。事情就出在当天的夜里。

于是王钦若对皇帝说,“陛下,跟您打个赌,李宗谔就要发财了,但实际上是王旦就要发财了,可真正的底蕴却是皇上您要丢钱了。”

他解释说,是李宗谔欠了王旦很多钱,根本没法还,可王旦还急着用钱,怎么办?于是王旦就要利用职权升李宗谔的官,让他俸禄加倍,不就好还钱了吗?但说到底,吃亏的就是您了……

赵恒半信半疑。然而在第二天的早朝上,王旦真的就把那份升职报表给递上去了。

后果很严重,王旦的印象分被扣了些还不怕,因为分数实在是太高了,但李翰林的宰相梦就此搁浅,从此终老于翰林院。尤其可怕的是,空缺出来的那个参知政事的位置不能总空着,必须得有一个人上岗。就这样,好运气凭空而落,被原三司使丁谓得到了。

这时总结一下,这件事对王钦若有什么好处呢?他恶搞王旦,毁了李宗谔,到底得到了什么?回顾历史,他什么也没得到,还是当他的枢密使,而丁谓也从来都不是他的人。这就暴露了他的最深层本质——小人。损人不利己。(《如果这是宋史2》)

2.荣王府大火的主犯:

赵元俨府里的一个姓韩的侍婢偷了几个金镯子,怕主人发觉,就顺手放了一把大火烧光了荣王府的金库,想来个死无对证。可效果居然这样好,把大宋朝的国库也给毁了。

赵恒少见地残忍了一次,他勉强听从了王旦的劝告,就事论事,不株连他人(近百余人豁免逃生),连赵元俨也只是被削去节度使头衔,荣王降格成为“端王”,但从严法办了主犯韩氏。这个既贪又狠更蠢的女人被“诏断手足,示众三日,凌迟处死。”(《如果这是宋史2》)

3.四最:

宋宁宗朝时,文以善最标准考课县令,“四善’’继承了神宗时的“四善”,又对当时的“三最"进行了修改、补充,由“三最"变为了“四最”。增加了“养葬之最”其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