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为了一个人的爱(第2/7页)

在得到营救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巴克都不希望桑顿离开它的视野。从离开帐篷的那刻起,到他重新返回帐篷,巴克都跟在他的屁股后面。自从它进入北国以来,它的主人们总是转瞬即逝,这在它心中养成了一种主人不会常驻的恐惧心理。它担心桑顿会像毕罗尔特、弗兰克斯以及半苏格兰血统的混血儿那样,从它的生活中消失。甚至在夜里,在梦中,它都在承受着这种恐惧的折磨。在恐惧的时候,它会摆脱睡意,悄悄从寒冷中爬到帐篷旁边,站在那里,倾听男主人的鼻息声。

它对约翰•桑顿的这种热爱似乎是温文尔雅的文明的影响。然而,北国生活在它身上所唤醒的原始血统依然跃跃欲试,充满着活力。忠实和奉献——火和房的产物——是它的特性;可是,它保留了它的野性和狡猾。它是荒野之子,它从荒野来到约翰•桑顿的火堆旁,坐了下来,它并不是一条身上烙着几代文明烙印的温文尔雅的南方狗。由于它对这个男人的一腔热爱,它不能从他那里偷东西,但是在别人那里,在别的帐篷里,它会毫不犹豫地行窃;而且盗窃时的狡诈使它能免遭被发现的危险。

它的脸上和身体上,留下很多狗的齿印,而它打起架来还是一如既往的凶猛,甚至更加精明狡猾。斯基特与尼格性情太温和,不会吵架——再说,它们是约翰•桑顿的狗;但是,陌生狗,无论是什么品种的狗或是怎样勇敢的狗,迅速承认了巴克的霸权地位,或者发现自己在与一个可怕的敌人进行殊死的抗争。而巴克是毫不留情的。它已经领教了棍棒和犬牙的法则,它决不放弃一个机会,由于它早已走上了死亡之路,因此面对敌手,它决不退步。它从丝毛犬的身上获得教训,从警方及拉邮橇的强大的好斗的狗那里获得教训,知道没有中庸之道可行。它不是当霸主就是当奴隶;表示仁慈便是弱点。在原始的生命里不存在慈悲。慈悲会被误认为恐惧,而这样的误解铸就了死亡。你要么去杀戮,要么或者被杀死,你要么当吞食者,要么被吞噬,这就是法律;这条训令,是从远古时代传下来的,它服从于这条训令。

这条训令已很年老,比它眼前所见的岁月及呼吸的空气要年长。它联系着过去与现在,而它身后的永恒,带着强有力的节奏中在跳动,随着这种节奏,潮涨潮落,四季更替,它也在发生变化。它长着宽大的胸脯,白色的犬牙,长长的皮毛,坐在约翰•桑顿的火堆旁;但是在它的身后,有各种各样的狗及野狼的幽灵,它们迫不及待,蠢蠢欲动,要品尝它所吃的肉味,对它所喝的水垂涎欲滴,嗅着它放的臭屁,与它一同倾听并告诉它,森林里野蛮生命所发出的声音是什么样的;它们支配着它的情绪,引导着它的行动,在它躺下时,与它一同躺下睡觉,与它一同进入梦乡,并能超越它,将它们自己成为它梦中的内容。

因此,这些鬼怪幽灵不容分说地召唤着它,于是人类及人类的要求一天天地离它远去。在森林深处,传来了一种呼唤,它时常听到这种呼唤,它莫名其妙地刺激着,引诱着它,它觉得自己忍不住要掉过头,离开火堆以及火堆旁久经踩踏的泥土,扑入森林,一直向前,它不清楚自己将走向何处,为什么要向前走;它也不想清楚,要去什么地方,为什么要去,在森林深处,这呼唤听上去很专制生硬。它虽然经常走到那绵绵不断的大地及绿树阴里,但是对约翰•桑顿的爱总是再一次将它拉回到了火堆旁。

只有桑顿一人勾留住了它,其余人似乎都微不足道。难得相遇的旅行者称赞它,宠爱它;但是对这些它都无动于衷,甚至对表现得过头的人,它会站起来走得远远的。当桑顿的伙伴汉斯和皮特坐着叫人望眼欲穿的木筏到来的时候,巴克看也不看他们一眼,后来它才听说他们与桑顿是亲密朋友;知道这一层关系后,它才宽容地对待他们,接受他们的各种好意,但态度很勉强,似乎接受他们的好意,那是对他们的恩宠。他们与桑顿一样,都人高马大,活得潇洒自然,思维简单,目光明亮;在他们的木筏被卷入道森锯木厂附近的那个大旋涡之前,他们就理解了它及它的行为举止,因此,没有强求从它那里得到如他们从斯基特及尼格身上得到的那种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