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第5/12页)

他追问了我很久,最后得意扬扬地宣布说:

“小傻瓜,他们不是人生出来的,是上帝造的,所以他们身上没有肚脐眼!”

老头知道无数这样的“命题”,我常常被他难倒。

刚到铺子里上班时,我曾把我读过的一些书的内容讲给掌柜听。现在他却反过来拿这些东西来为难我:掌柜把它们转述给彼得·瓦西里伊奇听时,加以篡改,歪曲成十分猥亵的东西。老头再帮他从中提出一些无耻的问题。他们的如簧之舌把许多不要脸的脏话,像倒垃圾似的倒在欧也妮·葛朗台、柳德米拉、亨利四世的身上。

我明白,他们这样做并不是出于恶意,而是由于空虚无聊,但这并没有让我感到轻松些。他们制造出这些污秽的东西后,还像猪一样钻进这些污秽里打滚,只是为了获得一些快感,而把美的东西(不合自己脾胃、为自己所不理解并认为是滑稽的东西)加以玷污和抹黑,还得意地哼着鼻子。

整个商场,它的所有居民——商人们,掌柜们都过着一种奇怪的生活,他们尽干些幼稚而又愚蠢,却往往是恶意的游戏。要是乡下人向他们问路,问到去城里某个地方怎么走近一些时,他们总是故意告诉他错误的路线。这种事他们早已司空见惯,连骗子也不屑引以为乐了。又如,他们逮了两只耗子,便把耗子的尾巴系在一起,放在道上,欣赏它们朝不同方向奔跑时相互撕咬的样子,有时他们会在耗子身上浇上煤油,然后点火烧它们。他们还把破洋铁桶系在狗尾巴上,吃惊的狗汪汪地尖声乱叫,拖着洋铁桶狂跑起来。这些人看着哈哈大笑。

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消遣。好像所有的人,特别是乡下人,在商场里是专门供人取笑的。在对人的态度方面,我觉得他们永远有一种取笑人的愿望,总想让人痛苦和难堪。我很奇怪,为什么我读过的书里却没有这种在日常生活中相互捉弄的经常而又激烈的倾向。

商场的这类游戏中,有一种特别令我感到生气和厌恶。

我们铺子下面,有一家卖毛皮和毡靴的商店,店里有个伙计,其食量之大,让整个尼日尼市场的人都为之吃惊。他的老板却极力夸耀他的这一本事,就像夸耀狗的凶狠、马的气力那样。他常常拉他的邻居老板来打赌。

“谁敢拿十卢布打赌?我赌的是,米什卡在两小时内吃完十俄磅火腿。”

不过大家都知道他是能做到这一点的,所以他们说:

“我们不打赌,但我们可以去买火腿,让他吃,我们看着。”

“不过要吃不带骨头的净肉。”

大家懒洋洋地争论了一会儿,接着从黑暗的库房里出来一个小伙子,他身材瘦削,没有胡子,高颧骨,穿一件厚呢大衣,系着红腰带,全身沾满毛屑。他恭恭敬敬地从小脑袋上摘下帽子,一双深深陷进去的眼睛用浑浊的目光默默地望着老板的圆圆的脸。老板脸色红润,长满了又粗又硬的胡子。

“一巴特曼181火腿,能吃下去吗?”

“多少时间?”米什卡关切地尖声问道。

“两小时。”

“有困难!”

“这有啥难的?”

“那就添两瓶啤酒吧!”

“好吧,”老板说,并夸耀道,“你们别以为他是空着肚子,不,他早晨还吃了两磅面包,中午也照常吃了午饭。”

他们拿来火腿,观众们聚拢起来,全都是肥肥胖胖的商人,穿着笨重的毛皮大衣,一个个像大秤砣似的,都挺着大肚子,而他们的眼睛却小得很,藏在肥胖的眼包里,并蒙上了一层无法排遣的无聊的朦胧薄雾。

他们把双手塞进袖口里,紧紧挤成一团,围住这个暴食者;此人预备好了一把小刀,一大块黑面包,首先是虔诚地画了个十字,然后坐在皮毛袋上,把肉搁在自己身边的一只箱子上,用茫然的眼睛打量着那块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