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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已经四十了。”
“正因如此,我才想到再不开始学画,可就再也开始不了了。”
“你过去画过画吗?”
“我小时候就想成为一个画家,但是我的父亲逼着我进入生意这行,因为他说从事艺术挣不到钱。一年前我开始画点画。去年一年,我一直去一个夜校练习。”
“斯特里克兰德太太以为你在俱乐部打桥牌,其实你是在学绘画吗?”
“正是。”
“为什么你不告诉她呢?”
“我还是自己知道为好。”
“你能作画了?”
“还不行。不过我会行的。我到这里来,正是为了这个。我在伦敦得不到我想要的,在这里也许行。”
“你认为,到了你这岁数,一个人可能想干什么就干好什么吗?多数人在十八岁就开始画画了。”
“我要是十八岁,会学得更快一些。”
“你怎么知道你有绘画天赋?”
他一时没有作答。他注视着匆匆而过的人群,但是我不认为他看见路人了。他的回答等于没有回答。
“我得画画。”
“你这不是在撞运气吗?”
他看着我,眼睛里有种怪怪的东西,让我感到很不舒服。
“你多大了?二十三岁吗?”
我觉得这个问题离题万里。我抓住种种机遇,是自然而然的。但他是一个青春已逝的人,一个证券经纪人,要身份有身份,要地位有地位,有妻子有孩子。对我来说自然而然的事情,在他身上却十分荒谬。我希望表现得合情合理一些。
“当然,奇迹也许会发生,你也许会成为了不起的画家,可你必须承认,机会只有百万分之一。如果到头来你不得不承认你把事情弄得一团糟,那可是哭都来不及的。”
“我得画画。”他又说一遍。
“假如你怎么折腾都是一个三流画家,你还认为画画值得你放弃一切从头开始吗?无论如何,从事其他各种行业,即便你不是那么出类拔萃,都无关紧要,只要你混得差强人意,也能把日子过得舒舒服服。然而,艺术家的情况就另当别论了。”
“你真是该死的傻瓜。”他说。
“我看不出我傻在哪里,除非傻在说出了显而易见的真相。”
“我告诉你我得画画。我管不住自己。一个人掉进水里,游泳游得好或坏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他不得不挣扎出来,否则就会被淹死。”
他的声音里有着真正的激情,我不由得被感动了。我似乎感觉到,他身体里有某种强烈的力量在挣扎。我感觉出某种东西的冲击非常强大,不可遏制,把他死死地控制住了,仿佛由不得他的意志。我理解不了。他好像真的被恶魔附身了,我觉得那股力量也许会突然转过身来把他撕成八瓣儿。然而,他看起来格外平常。我好奇的目光落在了他身上,这没有让他感到窘迫。我不知道一个陌生人会怎样看他。他坐在那里,身穿老旧的诺福克夹克,头戴没有洗刷过的圆顶帽。他的裤子鼓鼓囊囊,两只手也不干净。他的脸和没有刮过的下巴上都是红色的毛楂,小眼睛,大鼻子咄咄逼人,脸相粗野、笨拙。他的嘴很大,嘴唇厚实、有肉感。不行,我无法界定他。
“你不会回到你妻子身边,是吗?”我最后追问道。
“绝不。”
“她愿意忘掉所有发生过的事情,重新开始。她从来没有责怪你一句。”
“让她见鬼去吧。”
“人们要是认定你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你也一点不在乎吗?要是你妻子和孩子不得不沿街乞讨,你也根本不在乎吗?”
“无所谓。”
我沉默了一会儿,让自己缓一缓劲儿,说出下面一句话来。我尽可能一字一顿地说:“你是一个无可救药的糙爷们儿。”
“这下你总算一吐胸中块垒了,我们一起用晚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