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3/5页)
我一到此地,就发过誓,决不让‘我的兴趣低落下去’,简直崇高极了!我读过勃朗宁的诗,到明尼阿波利斯去看过戏。我一心以为自己‘兴趣不会低落下去’的。不过,我猜想我大概早已感染了乡村病毒。我每看四本廉价小说杂志才去念一首诗。明尼阿波利斯那里,我老是懒得去,直至碰上一大堆法律业务,才不得不去一趟。
一两年前,我跟来自芝加哥的一位律师交谈,才发觉——自己经常在朱利叶斯·弗利克鲍这号人面前表现出优越感来,其实,我跟朱利叶斯一样土里土气,一样落在时代后面。甚至比他更差劲!朱利叶斯一本正经地在《文摘》和《展望》里寻找参考资料,而我还是在翻阅查理·弗兰德劳那本我早已背得滚瓜烂熟的书。
那时,我决定要离开此地,意志非常竖决。我心里想的是要紧紧跟上时代。可是,我发觉自己遍身感染了乡村病毒。我害怕见到新街道和年轻人,我害怕激烈的竞争。开具转让证书,处理筑沟的讼争,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容易了。所以说——一个行尸走肉的自传,简直空洞无物,只有最后一章,还算比较有趣,这一章胡说我是‘法学界的柱石和先知’,说不定有一天,一位牧师将对着我的那具干瘪的尸体随口胡诌了这么一个弥天大谎呢。
她两眼望着他的办公桌,用手指头摸了一下那个闪闪发亮的景泰蓝细瓷花瓶。
她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这时在她心里好像她已经跑过去,在轻轻地抚摩他的头发一样。她看到他的嘴唇在又淡又软的胡子下面紧闭着。她默默地坐在那里,咕哝着说:“我知道。乡村病毒——说不定我也会被传染上的,总有那么一天,我会——哦,反正我不在乎。至少,我已经使你说出了这么一些话!平日里,你总是乖乖地听我瞎唠叨,可是现在,我却坐在你脚跟前听你乱弹琴了。”
“您要是真的靠近炉边,坐在我的脚跟前,一定会更美!”
“那你乐意给我生炉火吗?”
“当然乐意!请不要给我泼凉水,且听我老汉乱说一通。您有多大了,卡萝尔?”
“二十六,盖伊。”
“二十六!我正是二十六岁那年离开纽约的。我二十六岁时听过帕蒂157的独唱音乐会。现在我已经四十有七了158。我觉得自个儿好像还是一个小孩子,可是,不瞒您说,我准可以做您父亲啦。所以说,我真想让您偎在我的脚跟前,这也是父亲的情意……当然咯,这根本是不可能的——要是我们真的声张出去,那就有违戈镇的道德标准!而这些标准,无论是您,还是我,人人都得遵守!不知怎的戈镇好像总是有一点儿毛病,至少对那个统治阶级来说是如此。此地确实有这么一个统治阶级,尽管我们号称民主政治。我们这些部落统治者所付出的罚金——那就是我们的一言一行,老百姓时时刻刻都在监视着我们,连随便喝一点儿酒,或者是稍微轻松一下都不行。我们必须遵守两性道德;穿着朴素,毫不惹人注目;甚至做生意,也得按老一套来坑蒙拐骗,可惜我们大家都不把这当作一回事,所以,人人都变得虚伪透顶。这是不可避免的。记得小说里教堂执事要骗取寡妇的钱财时,就不得不摆出一副伪君子的面目来。寡妇们自己好像也乐意吗!她们被他那种甜言蜜语的假殷勤迷了心窍。再来看看我吧,假定说我真放胆去——跟一位举止风雅的太太谈情说爱,我承认,这样的事儿,我自己根本不会去染指。从前我在芝加哥搞到一本名叫《La Vie Parienne》159的杂志,看到里面那种令人作呕的黄色东西不由得吃吃大笑起来,但此刻我甚至连您的手也不敢去抓呢。我可算是心灰意懒了。这就是盎那格鲁-撒克逊人的传统方式,它把人的一辈子都给毁了……哦,我的天哪,多少年我都没有跟人谈论过自己或别人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