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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过书店时,曾停下来看橱窗展示的新书,发现我的某本小说的法译本最近刚好出版。

“你应该不会有兴趣。”我说。

“你怎么知道?我又不是不识字。”

“想必你也会写作吧。”

她迅速地瞄了我一眼,大笑起来。

“是啊,我小时候常常写诗,想来一定写得很烂,但是以前自以为不错。八成是拉里告诉你的吧。”她迟疑半晌,“人生反正就像活在地狱,但是明明有乐子却不去享受,那就是天大的傻瓜。”她倔强地扬起头,“我如果买下那本书,你肯写上几个字吗?”

“我明天就要走了。你真要的话,我买一本送你,再帮你寄存在旅馆。”

“那就太好了。”

这时,一艘海军汽艇开到码头来了,一群水手纷纷上岸。苏菲瞟了他们一眼。

“我男朋友来了,”她向其中一人挥挥手,“你可以请他喝杯酒,然后最好快点离开。他是科西嘉人,跟耶和华一样善妒46。”一名年轻人走过来,瞧见我时愣了一下,但在苏菲的招呼下,站到我们面前。他身材高大,皮肤黝黑,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有双深邃的眼眸,还有鹰钩鼻与波浪般的黑发,看起来不过二十岁。苏菲开始向他介绍,说我是她儿时的美国朋友。

“有点呆,但是很帅吧。”她对我说。

“你就喜欢硬汉,对吧?”

“越硬越好。”

“我看你迟早会被割喉。”

“那也是意料之内,”她咧嘴而笑,“早死早好。”

“这儿应该讲法语,不是吗?”水手厉声说道。

苏菲转身朝他露出笑靥,带有一丝调侃。她说着一口流利的法语,夹杂着许多俚语,又有浓厚的美国腔,使得她平日挂在嘴边的脏话备显滑稽,教人忍俊不禁。

“我跟他说你很帅,但是怕你不好意思,所以用英语讲。”她接着对我说,“他超壮的,肌肉结实得跟拳击手没两样。你摸摸看。”

水手听了这些恭维便心花怒放,得意地微笑,随即绷紧胳膊,亮出二头肌。

“摸摸看,”他说,“来啊,摸摸看。”

我摸了以后表达了钦佩之意。我们聊了几分钟后,我便付了酒钱,站起身来。

“我得走了。”

“很开心见到你,别忘了那本书啊。”

“没问题。”

我跟他们握手道别,离开了咖啡馆,途中经过书店,便买了那本小说,写上自己和苏菲的名字。忽然间,我不知如何下笔,只好以法文写下脑海中唯一的句子,是收录于各大文选的龙沙47诗作的第一句:

宝贝,走吧,去看看那朵玫瑰花……

我把书交给苏菲的旅馆。旅馆就在码头边,我经常在此下榻。天一亮,呼唤夜晚外宿的水手就位的号角声,就会把我吵醒。朦胧的日光洒落在港口平静的水面上,幻影般的船只显得格外优美。第二天,我启程去卡西斯镇,打算买些葡萄酒,再去马赛领取了订制的新帆,一周后才回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