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皇帝也可以说一声“拜拜”(第2/10页)
其五是,第一次围城时城内防守措置有序,号令严明,昼夜检查,毫不松懈。而第二次在关键岗位上无人负责,“贼”至,造桥渡濠,竟然听之任之。结果金兵数十人登城,城上将士即溃,基本等于没有防守。
对汴京两次被围不同后果的缘由,李纲已经分析得很透彻了,除了一些具体的因素之外,从总的战略、策略上分析的确就是如此,即便后世的人也没有什么更多的文章可做。当时以及南宋后来的有识之士,也都看得很清楚——“李纲在,汴京在;李纲去,汴京失”,因果分明,铁案如山。所以,在李纲身后,对他的评价一度达到很高的程度。
李纲的上述分析,高宗给予首肯,他命李纲把第一次围城时的措置写成札子,留中研究。
君臣俩到现在还看不出有什么嫌隙。从当年七月中旬的有关记载来看,导致李纲后来罢相的导火索,起与李纲与黄潜善、汪伯彦之辈的理念与权力冲突。
一般来说,中国这么大,外部力量一时是打不垮的;事情搞不好往往是出于内争。在皇权体制下,科学、客观、实事求是的理念不可能长久占上风,最终决定是非、胜负、宠辱的,说到底就是权术。仁人志士们再怎么叹息也没有用!
最初产生争议的是关于李纲提议的“买马”一事。李纲曾建议:“金人专以铁骑取胜,而吾以步军对阵,容易溃散。今行在之马不满五千,其中可披甲上阵者无几。为权宜之计,非在民间购买不可。请先下令,下级将校不许乘马;然后令州内之官民有马者,按等级给价取之。不得将马隐寄在权贵家中不报,也不准借买马骚扰民间。则数万匹马还是可以搜罗到的。买马之资,国家无力出,须劝募民间出财以助,有捐资多者,可授给官职以作为补偿。”
这个建议是强军之策,高宗自然同意,有诏让三省按步骤施行。诏书按照李纲的建议,明确规定:“文臣允许养马一匹,其余官吏士民有马者,一并交给官府,各地长官负责查清马的数目、等级,以钱偿付。限半月查清,有隐匿者以违制论。”同时还规定,国家鼓励从军,白身平民从军,被服用具由国家全给。良家子弟自带弓马从军,国家每月发给钱米。官吏、寺观、民户愿以私财助国者,按财物多少推恩。
这些措施刚一实行,就有谏议大夫宋齐愈跳出来,上疏弹劾李纲说:“民财不可尽括,西北之马不可得,东南之马又不可用。至于兵数,每郡增二千,岁用千万缗,费将安出?”
这种说法,如果不看背景,似乎很有道理。可是,在南宋百废待兴、尤其需要加强防务以立国的背景下,这种貌似公允的调子,其隐含的意义就不止是对一两项政策的否定了。
高宗居然也就听信了这种说法,让三省不要再推行原来的买马政策了,每州买百匹即可。东南不产军马,因此免于施行。此外劝民出资的政策也一律停止。高宗解释说,更改政策是由于“恐致骚扰”。李纲的权威第一次受到挑战。
可巧这个宋齐愈,在这时自己出了问题——有人弹劾他在围城期间有立场问题。
宋齐愈,字文渊,号迟翁,籍贯及生年均不祥。宣和中为太学官,当时徽宗召见,命作梅词,要求必须是前人所未道之语。宋也算个很有才气的词人了,立刻写了一首《眼儿媚词》,内有“霏霏疏影转征鸿,人语暗香中。小桥斜渡,西亭深院,水月朦胧”之语,清新可读,徽宗见了,不由连连叫好。
在钦宗朝时,他为右司员外郎。战乱后从围城中逃出,来到行在,自报在靖康年末请了病假,因而没有参与伪楚之事。后高宗授予他谏议大夫。
现在,有臣僚揭发:他是立张邦昌为“皇帝”的首倡者,且证据确凿。李纲与执政将这个检举奏疏呈了上去,高宗震怒,命交给御史台审问。审问结果其罪行无误,宋齐愈自己也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