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宋朝没有“顾命大臣”?(第2/3页)
据南宋笔记《避暑漫抄》的记录,宋太祖赵匡胤取得帝位后,在太庙寝殿之夹室中立了一块石碑,叫作“誓碑”,平日用黄幔遮着,夹室的门也紧锁。凡有新君即位,到太庙拜谒完毕,都要入夹室恭读誓碑上的誓词。外人都不知所誓何事。靖康年间,金人攻陷汴京,太庙大门洞开,人们才看到石碑真面目——碑高有七八尺,阔约四尺余,上面勒刻三行誓词,一云:“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内赐尽,不得市曹刑戮,亦不得连坐支属。”一云:“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一云:“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有人怀疑“誓碑”是南宋人捏造出来的,毕竟那块石碑直到今日也没有出土。就算这个质疑有道理吧,誓碑一事姑且存疑,但根据史料,我们还是有把握认为“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的誓约应该是存在无疑的。最有力的证据来自宋臣曹勋的自述——靖康末年,徽宗、钦宗两帝被金人所掳,曹勋随徽宗北迁,受徽宗嘱托国事。不久曹勋逃归南方,向高宗进了一道札子,里面就提到:“(太上皇)又语臣曰:归可奏上,艺祖(宋太祖)有约,藏于太庙,誓不诛大臣、言官,违者不祥。故七祖相袭,未尝辄易。”
如何理解宋太祖立下的这一份誓约呢?我觉得这其实是宋皇室与上天之间的立约——只有从“立约”的视角来看誓约,我们才能更准确把握这份文件的意义——赵宋的君主如果违背“誓约”,则“天必殛之”。在“天”受到人间敬畏的时代,这样的“誓约”具有比一般遗诏更大的约束力。现在受过理性启蒙的人们似乎难以想象古人对于“天”的敬畏了,但在古代,天命、天道确实对人间的君权产生了约束。从前的君主相信上天有一双眼睛在盯着他,并通过灾异向失德的统治者提出警告。
事实上,太祖留下的这一誓约,基本上得到赵氏子孙的遵守。我们来看一个例子:宋神宗曾因西北用兵失利,欲斩杀一名转运使,却受到大臣蔡確与章惇的坚决抵制:“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开始破例。”宋臣未必知道太庙中的誓碑,但经过一百年的运作,朝廷不得杀士大夫的誓约,显然已成了宋朝众所周知的习惯法。皇帝最后只好发了一句牢骚:“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后来哲宗朝的元符元年,保守派阵营的元祐党人被逐,新党重新得势,宰相章惇欲穷治元祐党人,“将尽杀流人”(这回是章惇起了杀心了),但宋哲宗反对,哲宗说:“朕遵祖宗遗制,未尝杀戮大臣,其释勿治。”
太祖立下的誓约以及由此形成的惯例,显然束缚了君主诛杀士大夫的权力。一个生活在宋代的大臣,只要不是犯下罪大恶极的刑事罪行,一般是用不着担心有一天会被皇帝杀头的,即使他处处跟皇帝作对。
权力结构的约束
不管是宋仁宗,还是宋哲宗,登基时都还是孩童,当然离不开一班老成持重之大臣的辅政与教导。不过宋朝似乎未设“顾命”制度,老皇帝在终临前,并没有特别指定若干重臣为托孤大臣。尽管如此,那些先帝时代的朝中大臣,在政权交接过程及新朝开局中还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乾兴元年,宋真宗驾崩,留下遗命:十二岁的儿子赵祯继皇帝位,“军国事兼权取皇太后处分”。根据真宗的遗命,辅臣商议如何起草遗诏,宰相丁谓欲讨好刘后,提出将“权”字删掉。“权”有从权、暂时的含意,去掉这一字,即意味着承认太后拥有听政的正式权力。参知政事(副宰相)王曾坚决不肯让步,说:“女主临朝,已是非正常情况,称‘权’已属无奈,你还想将‘权’字删去,是什么意思?”丁谓不敢再坚持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