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秦汉之际之儒家(第10/15页)
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悦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礼记》卷十一页一至二)
“强立而不反”即《荀子·不苟篇》所谓“长迁而不反其初则化矣”之意。其义上文已详(见第十二章第五节)《学记》以“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足以化民易俗,近者悦服而远者怀之”,为“大学之道”;《大学》以“格物,致知,正心,诚意,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大学之道”,二者主要意思相同。《大学》中所说“大学之道”,当亦用荀学之观点以解释之。
《荀子·解蔽篇》曰:
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以知物之理,而无所疑(俞云:“疑训定一。”)止之,则没世穷年,不能遍也。其所以贯理焉虽亿万,已不足以浃万物之变。与愚者若一。学,老身长子,而与愚者若一,犹不知错,夫是之谓妄人。故学也者,固学止之也。恶乎止之?曰,止诸至足。曷谓至足?曰,圣也。(《荀子》卷十五页十六)
《大学》亦教人“学止之”。“恶乎止之”?荀子曰:“止诸至足。”《大学》曰:“止于至善。”其义一也。《大学》曰:
《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诗》云:“穆穆文王,于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礼记》卷十九页九)
荀子以圣为“至足”。又曰:“圣也者,尽伦者也。”《大学》所说“为人君止于仁”等,即尽伦之义也。
人苟知止,则向一定之目的以进行,心不旁骛而定,定则能静,静则能安,安则能虑,虑则能得矣。
孟子曰:
人有恒言,皆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离娄上》,《孟子》卷七页五)
此以身为家、国、天下,之本之所在。《大学》谓:“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或亦本于孟子此言。然《荀子·君道篇》亦言:
请问为国?曰,闻修身,未尝闻为国也。君者,仪也;民者,景也。仪正而景正。君者,槃也;民者,水也。槃圆而水圆。君者,盂也;盂方而水方。君射则臣决。楚庄王好细腰,故朝有饿人。故曰,闻修身,未尝闻为国也。(《荀子》卷八页四至五)
在上者为一国之仪表,故在上者能修身则国及天下之人皆修其身,而国治天下平矣。《大学》曰:
尧舜率天下以仁,而民从之。桀纣率天下以暴,而民从之。其所令反其所好,而民不从。是故君子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所藏乎身不恕,而能喻诸人者,未之有也。故治国在齐其家。《诗》云:“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宜其家人,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宜兄宜弟。”宜兄宜弟,而后可以教国人。《诗》云:“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其为父子兄弟足法,而后民法之也。(《礼记》卷十九页十)
在上者足法,则民自法之;故修身为齐家,治国,平天下之本也。再则人之治国,乃“以人治人”;“以人治人”,“其则不远”,此《中庸》之言也。荀子亦曰:“圣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又曰:“五寸之矩,尽天下之方也。”(原文见第十二章第三节引)能修身者,自能“以人度人,以情度情”;“操五寸之矩,尽天下之方”矣。《大学》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