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光怪之八十年代(第10/17页)

我经常听到类似这样的对话——

“为什么不能像深圳那样……”

“像深圳那样?!”

即使我自己,观念也由于深圳的影响变得相当的矛盾,相当的分裂。有时我主张或赞同什么,往往会说:“深圳便是那样的!”有时我抵触或反对什么,也往往会说:“能像深圳那样么?!”

深圳的种种信息、举措、现象使许多国人忧患,也使许多国人鼓舞,使许多国人迷惘困惑,也使许多国人心潮亢奋,使许多国人仿佛看到了中国的沮丧的明天,也使许多国人仿佛看到了中国乐观的前景。

深圳,这座有争议的城市,就是这样子,耸立在普遍的中国人的视野内了。它传播着种种关于它的信息。这些信息经常甚至是很猛烈地影响着许多国人的观念,冲击着许多国人的观念,改变着许多国人的观念,更新着许多国人的观念。深圳似乎毫不在乎国人对它的争议,似乎还因此而自豪。如同一首流行歌曲所唱——“不管别人怎么说,我要做出自己的选择”。非但如此,并且它依然故我,经常制造出某些别出心裁的惹得传媒界追踪报道的“热门话题”。比如在1993年10月份很是热了一阵的“文稿竞价”活动。

说来最初我还是这次活动的“监事”。我允诺作“监事”,是很虔诚的。我想,这是一次典型的“深圳式”的做法。这做法未必不值得尝试。成功了,也给书刊市场提供一条有益的经验,而中国各方面的事情,需要的便是可贵的经验,缺少的便是可贵的经验。

后来我和几位作家辞去了“监事”的角色。决定辞去之前我也是很认真地想了一下的。这次活动是可以那样操作的么?我困惑了。觉得它和我的初衷不一样了。

其实呢,也许并没变。也许一开始举办者们的初衷便是那样的,也许一开始我预先想象的初衷便是太典型、太传统的“北京文人”的思维方式的产物。

典型的“北京文人”的思维,与典型的“深圳式”的活动合不上拍了。

我很传统么?古今中外,许多文人活着时拍卖过自己的文稿。要不怎么叫文人是“卖文为生”之人呢?证明我并不代表着传统。

典型的“深圳式”的活动太现代了么?精神产品之版权的拍卖,似乎也不是一件谈得上现代到哪儿去的事啊。

这是我个人观念和“深圳观念”的第一次直接碰撞。也导致了我已然变化了的那一部分观念和仍固守着的那一部分观念的碰撞。

是的,正是观念这种东西,跨越了空间,使我觉得深圳离我由远而近了。观念,是最能够在同一空间里并置的东西,也是最足以消弥所谓“历史感”的东西。在今后的时代里,它的存在方式,可能也是最后现代主义的存在方式吧?

而深圳的今天已然有了自己的历史。如果不算它的“史前史”,它已然有了三十年多一点儿的历史。正是从这三十年多一点儿的历史中,派生出种种典型的“深圳观念”。有时是意会胜于言传的。好比我们说一个上海人“太上海人”了,就能领悟言语之外的含意一样。当然,这里我绝没有暗讽“深圳观念”的意思,也没有对上海人不敬的意思,仅举个例子罢了。

对于一座城市,三十年多一点儿的时间,就可称之为“历史”了么?

这使我想起了毛泽东的著名诗句——“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也许“历史”这个词,对我们的后代而言,是一个大大压缩了的时间概念吧?细想想,每个人只能活上七八十年,干吗要臣服于悠久的历史呢?日新月异,十年一史,这对于现代人分明的只有好处,绝无坏处。

深圳以它大大压缩了的历史使它离我和许多世人变得近了,更近了,近得仿佛它是一个人,我们会感觉到它的呼吸,嗅到它的体味儿,不管你是否像我一样,只去过一次,抑或根本还没有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