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央苏区的政权(第6/9页)
民众在选举运动中用选票真正体现自己的意志,可以鼓励民众对政治的参与意识,加深对政权的信任度与休戚感,并反映出民意的趋向。1933年底的苏维埃代表选举,选民的参与程度相当高,“先进的如:兴国全县,上杭才溪区、瑞京武阳区平均到会的选民都占百分之九十以上。比较落后的地方如西江县洛口县,到会的选民平均在百分之六十二以上。中等区瑞京的下肖区到会选民平均在百分之七十一以上”。选民在大会上提出的提案包括诸如“扩大红军,优待红军家属,解决几年来无音讯的红军老婆的问题,消除市面现洋与纸币的差异现象,进行节省运动,推销公债,扩大合作社组织,准备春荒,女子由甲地嫁到乙地土地问题解决,修理道路桥梁,设俱乐部列宁小学等”。这些提案集中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具体问题上,相当程度上“反映出群众的要求”。[85]同时,群众还可通过选举批评监督和罢免干部,对不称职的干部,在选票名字下面注“消极”、“不好”、“官僚”等字样。对犯错误的干部,只要选民十人以上提议、半数以上选民同意,就可予以罢免。
对于一场中国历史上崭新的基层民主实验,考虑到当时历史条件、环境和当时中共建政思想的限制,各方面的民主理念和民主实践都严重不足,过高估计其成果也是不切实际的。各地比较普遍的反映是选举中缺乏对工作的充分批评,候选人与选民之间的交流也远远不够:“在各村选民大会上,乡苏主席都向选民作了工作报告,但是不很充分,所以不能发动群众起来热烈批评政府的工作,这是一个大的缺点。”[86]即使是毛泽东表扬的模范乡的长冈乡也存在下列缺点:
(1)宣传没有指出,苏维埃是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政权,选举苏维埃代表是群众最重要的权利。(2)候选名单人数恰如应选人数,没有比应选人数增加一倍,因此群众对于候选名单没有批评。选举委员会在组织候选名单问题上没有起什么作用,只有党的活动。(3)工作报告会议上没有尽力发动群众对乡苏工作的批评。[87]
在战争环境下,有的地方问题可能还更加严重一些。边区县区常反映:“候选名单没有充分准备好及充分宣布充实区代表权利,与被选为代表的任务和光荣,以致有的竟临时来拉,所以部分当选人,不愿意当代表。”[88]赣县“田村乡的选举不严密以致流氓混入了来开选举会,边区的有些乡在选举时群众怕来开选举会,怕会当代表”。[89]对于缺乏民主政治经验的人们来说,要准确理解选举和代表大会制度就有困难:
群众对于苏维埃的认识很微弱,只知道埃政府是他们的政府而不知道“埃政权”的内容,一班农民都应有实际参加政权的权利,就是常常要召开群众大会代表大会讨论他们自己的事情。他们并不知道政权有二,一为代表会议,一为执委会,不知道代表会议才是合法的政权机关,而执委会不过是代表会闭会后,受代表会委托的执行代表会议的处理日常事务的机关,更不知在一哄而聚的群众大会之中能讨论问题,必须假手于代表会议。他们以为选出几个人坐在机关里,就叫做苏维埃,所以各级机关时常只有执委会议(甚至执委会还少开,只有主席、财务、赤卫或秘书只几个人处理一切)而没有代表会议。这是一般群众政权的意识大薄弱,而一般同志对于政权的认识也是莫名其妙的缘故。[90]
在此基础上,选举委员会出现组织不合法的状况也就不难想象:广昌长桥区被监督者成了选举的监督者,“选委会只由区苏主席、各部长组织,以主席为主任”。[91]熟悉代表会议制度的人们对这种角色错位可能会啼笑皆非,但当年的操作者却认为理所当然。苏维埃代表选举在开了赣南、闽西地区群众意志表达方式之先河的同时,其出现的种种问题,却也不可避免影响到选举的效果,使选举的意义有所遮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