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叁 第十三章 琉球处分(第5/9页)
明治十二年(1879年)三月三十日,天皇下达圣旨,正式废除琉球国末代王尚泰,并且传令他和他的儿子尚典在接旨之后立刻前往东京居住。
4月4日,明治政府宣布设立冲绳县,以取代琉球藩,并委任锅岛直彬为初代县令。
这道命令遭到了包括尚泰在内几乎所有琉球人的反对,尚泰一面派人去清朝再度求援,一面称病拒绝移居,对于这种情况,明治政府自是早已料到,表示既然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同月,一支总数为165人的警察队伍以及熊本镇台的两个中队先后登陆琉球诸岛,内务部也认命了大小官员41人作为冲绳县的地方官。
军队和警察登岛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尚泰父子给“请”上了开往东京的轮船,然后进驻各地,正式展开工作。
对此,琉球人民普遍都很愤怒。
尤其是琉球诸岛中一个叫宫古岛的岛屿,上面的居民都将日本人视为侵略者,人人同仇敌忾,对日本人怀着一股刻骨铭心的仇恨。在当地出身的原官吏仲村亲云等人的组织下,全岛人民齐聚一堂,咬破手指签署了反对日本县政的血书,血书的大致内容就是要求明治政府立刻释放被囚禁的尚泰王父子,并且撤回军警,让琉球恢复原状。
当然,大家也知道,光靠这种血书,是肯定不会起到什么实质性效果的,所以仲村亲云还做了另一手准备。
却说就在参加聚会的所有人都摁完了反对县政的血书,擦着手指上的鲜血准备回家去时,他大声喊道:“乡亲们,等等!别走!”
人们停住了步子,很惊讶地看着他:“还有什么事?”
“这里还有一份东西,也请大家按个血印!”
众人很不解:你这家伙血厚流不完写这玩意儿有瘾还是怎么着?
仲村亲云见状连忙解释:“刚才那东西,是写给日本人看的,现在这份,是写给我们自己看的。”
乡亲们不明白,为啥写给自己看的也要摁血印,于是大家又纷纷把头凑了过来,想看看上面写的是啥。
东西的内容比较简单:为了不让日本人的阴谋得逞,所以我岛全体居民决定进行一切抵制日本的行动,具体包括不给日本人干活,不接受日本人的官位,也不给日本人提供食物,如有违背誓约,那么本人斩首,家人则将被赶出宫古岛。
大伙看完之后觉得这注意真不错,毕竟日本人数量少,不可能单靠那41个官员管理全琉球,一定会采取以琉治琉的政策,到时候自己若来个非暴力不合作,那么对方自然也就没法统治这篇土地,久而久之,也就只能乖乖滚蛋了。而对于后面拖着的那两句惩罚方针,多数人也并不在意,毕竟当时大家对自己抵制日本人的信心还是很足的。
于是与会的所有人有折了回来,再在这份血书上摁了手印,大会在一片爱国爱岛的口号声中圆满结束。
不日,20名冲绳县警和一名县吏登陆宫古岛,他们先是在岛上设立了一个派出所,办起了公,接着又找来了当地一些有名望的,或者本身就是原地方管理的居民,希望他们帮助自己一起管理宫古岛,不过,因为大伙血誓在先,所有无一例外地都称故不出。
对此,日本人一时间也没辙,毕竟你不出来当官总不能拿刀逼着你出来当,不过,办法倒也不是没有,比如时不时地给岛上居民一些小恩小惠啥的,再怎么说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讲,不管对方是侵略者也好独裁者也罢,只要没直接侵害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一般情况下都不会特别痛恨对方。像一个岛上大家签血书抗日这种大事儿日本人是不可能不知道的,但在他们看来,即便做了这种事,整个宫古岛也不会就此真的变成铁板一块,只要价码出得高,运作得当,那么总是会有人被吸引过来当琉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