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扣(第22/49页)

“哼!‘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五千年来中国的男人莫不如此。你以前不那么轻佻,最近大不如前,想是近墨者黑。”

我才认得如花两天,就“近墨者黑”?这小女子真蛮不讲理。我气得说不出话来。口才一直拙劣,此刻招架无力,看起来更像走私。连五千年来男人的罪孽也关我的事?我袁永定要代背他们好色之徒的十字架?

她得理不饶人:“你别以为时代女性会像以前的女人一般忍让。如今男女平等。丈夫不如情夫,情夫不如舞男,舞男不如偷情,偷情不如——”她一时灵感未及,续不了句。

“你有完没完?”

“还没完。吵架是永远都吵不完的!”

“好好好,”我火起来,“你去偷情,我去召妓。今晚我非与如花成其好事不可,横竖你砌我生猪肉——”阿楚霍地站起来,拎起工作袋,拂袖欲行。我也要走。

“你站住!”她喝。

又道:“伙计,账单交这色魔!”我当场名誉扫地。

但扫地的不止我的名誉。

她顺手再扫跌一个茶壶以及两个茶杯:“破烂的都算在内!”

然后扬长而去。

结果账单递来,是八十七元七角正。我给伙计一百元,还不要找赎——看,这不也是三八七七之数吗?我们的“三”角关系,弄致八十七元七角收场。

阿楚这凶悍的女子。怎么凶成这样,可以叫作“楚”?中国文字虽然美丽,也有失策之处,例如被误用,结果是讽刺。你看她那副尊容,古时代父从军的女子,大概便是如此,否则怎与众彪形大汉周旋?——但我不是彪形大汉,我是知识分子,好,就算不是知识分子,起码我不是市井之徒,我可是她的男友!

哼!

别妄想我会娶她为妻。谁知她会不会给我来一副贞操带?

我越想越气,情绪低落。

回到广告部,又为公事而忙。

阿楚也为公事而忙。

下午她自外面回,经过门口广告部,像只僵尸般上二楼去,正眼也不看我一下。小何心水清,明白了。

“喂,”他上来,“吵架了?”

“有什么稀奇?每个月都吵一次。”

“唏,那是生理上周期性情绪欠佳,没法控制的呀。”这混小子在为女性说项。

“不,这回是因为呷醋。”

小何以那天他阅报,乍见“邵音音要嫁到沙捞越去”的婚讯的表情来面对我:“什么?”

我才不敢把如花的故事张扬,免得节外生枝。只含糊其辞:

“阿楚不高兴。其实那有什么?我只认得那女子两天。她托我代她寻人。”

“哦,”小何恍然大悟,“那晚的女人。好呀。我听到她赞美你,认定你可以帮她的忙。”

“帮忙而已。”

小何自顾自评头品足:

“样子不错,有点老土。不过很有女人味。阿楚没有的,她全有了。永定,想不到你也有点桃花运。”

我不答。

“为什么你不去马?出轨一次半次,不要紧,回头还有阿楚,阿楚跑了,起码你浪漫过。谁说一生只能够爱一个人?”

“你不要推波助澜了。没有用。这女人不会喜欢我,她另有爱人。”

“你呢?”

“我不会。”

“不会,抑或不认?”

我不会、不认、不敢。这种曲折离奇的事件千万别发生在一个小市民的身上,负担不起。一个阿楚,已经摆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