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向书本宣战(第2/3页)
还是这个人,如果被大字不识的粗鲁法官戴上手铐,关进监狱,判处35年单独监禁,他就会成为人们同情的对象,最后还会被推崇为烈士。
但是有一件事要记住:做坏事送命的人和做好事牺牲的烈士一样多,前者都是些狡猾至极的家伙,没有人知道他们下一步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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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压
因此我要说,让他们去说,让他们去写吧。如果说的是至理名言,我们当然应该听一听;如果不是,它们很快就会被忘记。希腊人似乎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帝国时代之前的罗马人也是这样做的。但是自从罗马军队的总司令成了帝王,成了朱庇特的后裔,成为一个半人半神的人,远远地离开了普通凡人,情况就变得不同了。
于是“欺君犯上”的大罪被炮制出来。这完全是一种政治过错,从奥古斯都时代到查士丁尼王朝,很多人因为直言不讳地向皇上进谏而被拖进监狱。但是只要不涉及皇帝陛下本人,罗马人倒也没有什么可避讳的谈论话题。
然而,教会统治的到来结束了这种幸福的环境。就在耶稣死后的若干年,善与恶、正与邪之间划出了明确的界限。公元1世纪后期,圣徒保罗在小亚细亚的以弗所(这个地方的护身符和符咒非常有名)附近游历了很长时间。他四处传教讲道,并取得了极大的成功,使很多人相信自己信奉异教是错误的。为了表示忏悔,他们挑选了良辰吉日,聚在一起,把所有的魔法书都付之一炬,烧掉了大约价值2000英镑的秘密符咒,这些在《使徒行传》的第19章中都是可以读到的。
不过,这些完全是一群悔过的罪人的自愿行为,从来没有听说保罗曾经刻意禁止以弗所人拥有或者阅读类似的书籍。
一个世纪以后,真就有人采取这样的措施了。
当时,还是在以弗所,一些主教聚在一起,宣布一本写有圣徒保罗生平的书为禁书,忠实的信徒被命令不许阅读它。
但是在公元325年尼西亚会议中基督教会成了罗马帝国的国教之后,对书写文字的检查与监督就成了神职人员日常职责的一部分。一些书籍被绝对禁止了,还有一些被评判为“危险的”。而且老百姓还遭到警告,阅读这些书就是冒险。作者们发现,要想在出版之前得到当局的批准,更方便的办法是把手稿送到当地的主教那里,以便先得到认可。后来这形成了一种惯例。
即便如此,作者仍然不敢肯定自己的作品是否可以获得批准,在世上流传。这个教皇说一本书有益无害,他的继任者则可能说它亵渎神灵。
不过,总的说来,这种办法倒是保护了那些写书人,他们不必和自己的牛皮纸作品一道遭受被烧成灰烬的危险。那时的书籍全靠手抄,出一本3卷的巨著大概要整整5年,所以这套体系一直运转良好。
然而,这一切都被约翰·古登堡或者称为约翰·古斯弗莱士的发明改变了。
在15世纪中期以后,一个能干的出版商两星期之内可以印出四五百本书籍,从1453年至1500年的短短时期,欧洲西部和南部的人们一下子有了4万多册各种版本的图书,而在此之前,这相当于当时较大的图书馆的藏书量。
书籍数量出人意料的增长使教会忧心忡忡。一个异教徒有一本手抄的《福音书》,要想抓住都很困难;那么2000万异教徒手里有2000万本制作精良的书,又该拿他们怎么办呢?如此巨大的数量对当局的思想观念构成了直接的威胁,今后必须指定一个专门的法庭,检查即将出版的所有书籍,从源头上把关,看哪些可以出版,哪些永远不能见天日。
这个委员会经常公布一些名单,宣布哪些书含有“违禁内容”。后来从中产生了有名的“禁书目录”(1),它几乎和宗教法庭一样为人不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