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一 鲁思·本尼迪克特小传(第2/4页)

这里,我们要插写一段鲁思的婚姻状况。她和斯坦利的婚姻持续了16年,相互之间不乏关怀。然而,斯坦利不主张鲁思有职业,更不鼓励她的学术研究,而宁愿她是“本尼迪克特夫人”。她则由于是“本尼迪克特夫人”甚至不能获得研究资助(人们认为她理应得到斯坦利的财政支持)。1931年,鲁思和斯坦利分居。从1923年起,鲁思就是哥伦比亚大学的讲师和博厄斯的助手,却直到她和斯坦利分居后才获得第一份正式教职任命:博厄斯的助理教授。

1934年,她的《文化模式》(Patterns of Culture)一书出版。在这本书中,她对新墨西哥的普韦布洛人⑥、北美洲西北海岸的夸扣特尔人、亚洲西南太平洋黑人群岛中的多布人⑦这三种原始文化作了深入细致的比较研究,并广泛运用其他原始文化的研究成果,提出“文化模式”的理论。其要点似可概括为:一,人是“社会的产物”,习俗(custom)塑造了人。她引用杜威的话说:“习俗在形成个人行为中所起的作用远远超过个人对习俗所能产生的任何影响”。认为:不是生物性的遗传,而是社会的“习俗”塑造了人。说:“真正把人们维系在一起的是他们的文化,即他们所共同具有的观念和准则”。她指出:所谓“纯化的种族”,则是欺人之谈。由于重视习俗,此书第一章的标题就是“习俗的科学”。似乎文化的内涵主要就是习俗,文化人类学主要的就是研究各民族社会习俗的科学。二,“文化的整合”:个人的行为可以有多种乃至无穷的选择。“每一种文化则以最大的包容从人们的诸多可能性中进行选择。”⑧社会通过评价等各种手段,以最大的包容,协调各种冲突,使个体行为趋于同化,“犹如艺术风格的产生和存留”。这就是“文化的整合”。鲁思说:“一种文化就像是一个人,是思想和行为的一个或多或少的一贯的模式。”当然,这种模式又塑造着个体。三,文化相对主义:鲁思认为:文化是一个整体,但并不排斥个体的差异。文化模式既不是凝固不变的,也不是单一的。“习俗无轻重厚薄之分。”对于个体或集体的文化变异,不论地区、种族或发展状况,都应抱以极大的宽容和理解,在强调本民族文化的长处和优点的同时,也要承认其他民族在不同文化中发展起来的不同的价值,提倡相互交流、融合。⑨

鲁思这种理论被称作“文化人格学派”或“文化人格同型论”。有的评介者归总为两句话:“文化是人格的放大”、“人格是文化的缩微”。有的评介者又加上:“文化的可塑性”、“文化决定论:对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回应”等基本特征。⑩这一学派也被归入“心理学派”。

《文化模式》这本书奠定了鲁思的学术地位,至今已有14种文字的译本,成为文化人类学中的经典著作之一。1935年,她的另一田野调查:《祖尼族神话》(Zuni Mythology)⑪出版。1936年,博厄斯退休(时年78岁),鲁思被任命为哥伦比亚大学人类学系主任。

鲁思在中学时代就发现听觉不好、有点耳背,但这并未妨碍她教学生动活泼,并能出色地引导学生进行讨论。优美的文字,善于运用具体资料,独到的分析,这些优点使鲁思的论著不仅在专业工作者中受到重视,在社会上也有广泛的影响。

1937年。鲁思晋升为副教授。1939年,她参与国民意志委员会,该组织的目的是要运用社会学和心理学来研究战时国民意志中的一些问题。1941年鲁思参与创建“文化交融研究会”。在此期间,鲁思针对希特勒法西斯鼓吹的人种论,写成《种族:科学与政治》(1940),批判种族主义。出版以后,又改写成通俗易懂的小册子(1943),在市民、学生、军队中广泛传布,印数达到百万册,影响非常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