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2/7页)
“这一跳可太远了,”丹斯宽慰他说,“从管家跳到了越狱。”
他耸了一下肩,看了看自己的指甲。他没有佩戴任何首饰,但是丹斯能注意到结婚戒指在无名指上留下的压痕。她曾想到,这并不是不忠的表现,而是对工作需要的服从。也许,在危险的囚犯当中周旋,最好还是不要戴会勾起他们贼心的东西。
“听起来你在这一行已经干了很久了。”
“的确很久了。从军队退役后我就在监狱工作。
一直没挪过窝。”他摸了一下板寸头,咧嘴笑了。
“有时我觉得一辈子都耗在那儿了,有时又觉得昨天才入行。再过两年我就退休了。滑稽的是,我会怀念那里的。”这会儿他显得很放松,他意识到没人会因为他没能预料到越狱的发生而责备他。
丹斯询问了关于他住址和家人的问题。他是已婚人士,这会儿他举起左手,笑了一声;丹斯刚才关于婚戒的推测是对的。他和妻子共育有两个孩子,而且都上了大学,说这番话时他显得很骄傲。
不过就在他们交谈时,丹斯感到有种无声的警告在提醒着自己。这说明她遇到了特殊情况。
托尼·沃特斯在撒谎。
很多情况下,人们意识不到谎言的存在,这是因为被骗的人没料到对方会撒谎。丹斯约沃特斯来这里只是想了解关于丹尼尔·佩尔的情况,所以她并没有采用审讯式的对话模式。如果沃特斯是嫌疑犯或拒不合作的证人,她就会在对方给出特定答案时寻找他承受压力的迹象,然后会继续深究这些话题直到对方承认自己说谎,最终讲出实情。
然而,只有你在问这些敏感问题之前,预先已经建立了审讯对象的非欺骗性基准反应模式,这种方法才能奏效。当然,这一次丹斯却没有理由去做这样的准备,因为她认为对方是诚实的。
但是即便没有基准模式作为参照,观察力强的表意学审讯专家有时也能发现谎言的存在。有两个线索能显示出对方在说谎,而且这是有一定规律性的:第一,对方说话的声调会有微小的上升,因为大多数人在撒谎的时候都会出现情感上的反应,而这一点又会导致声带变紧。其次,对方在回答之前和当中都会出现停顿,因为撒谎是具有思维挑战性的。
撒谎的人必须不停地考虑自己和别人之前关于该话题曾说过的话,然后才能编造出一种虚假的答复,使其与先前的表述和他认为审讯官所掌握的情况保持一致。
在和这名警卫交谈的过程中,丹斯逐渐意识到他在某几个时刻抬高了音调,并且莫名其妙地出现过停顿。一旦她注意到这一点,她就回想起对方其他的行为表现,发现它们都表明他在撒谎:提供过多不必要的信息、说话离题、做出抵赖的动作——尤其是摸头、摸鼻子、揉眼睛等动作——而且有厌恶的表现,有时会回避她的问题。
一旦发现欺骗的痕迹,询问就变成了审讯,警官的手段也要有所改变。就在他们的谈话进行到这个地步的时候,丹斯停止了关于佩尔的问题,转而讨论对方不需要撒谎的话题——他的个人生活、半岛的情况,等等。这样做是为了建立他的基准行为模式。
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丹斯对审问对象采取了标准的四步分析法,以便了解该如何掌握安排审讯的策略。
首先,她问这名警卫在该事件中该承担何种责任。她得出的结论是,托尼·沃特斯要么最多只是个不情愿配合的证人;要么就一坏到底,充当了佩尔的帮凶。
其次,他有没有撒谎的动机?当然有。沃特斯不想因为通过故意或默许的方式帮助丹尼尔·佩尔逃跑而被捕,也不想因此丢掉工作。也许他还会因为帮助这个杀人犯而得到个人或经济上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