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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通狮角的电话了。”
那头传来巴顿昏昏欲睡的声音。“喂?这里是狮角的巴顿。”
“这里是洛杉矶的马洛,”我说,“还记得吗?”
“当然记得你,小子。不过我还在打瞌睡呢。”
“帮我个忙,”我说,“虽然我说不出你干吗要帮我。亲自或者派人去一趟小鹿湖,看看金斯利在不在那里。别让他看见你。你或许会在小屋前认出他的车,或者看到灯亮着。别让他离开。发现后立马回我电话。我赶过去。可以吗?”
巴顿说:“他要走的话,我没理由拦他啊。”
“会有一位贝城的警官跟我一起去,他要向金斯利询问一桩谋杀案的情况。不是你那桩谋杀案,是另一桩。”
电话里沉寂了半晌,间或有一阵杂音。巴顿说:“你不是在耍滑头吧,小子?”
“不是。坦布里奇2722,尽快给我回电。”
“大概要花上半个钟头。”他说。
我挂上电话。一看德加莫在咧嘴笑。“那小妞给你打了什么我看不懂的暗号?”
我从床上站起来。“没有。我只是在想办法分析金斯利的心理。他不是什么冷血杀手。不管有什么深仇大恨,现在火气也该消了。我想他可能会跑去自己眼中最安静最偏僻的地方——为了平复心情罢了。几个小时后他没准就会自首。赶在他那么做之前先找到他,对你来说好像比较好。”
“万一他自杀就没戏了,”德加莫冷冷道,“像他那样的人很容易走那条路。”
“你得先找到他才能阻止他。”
“没错。”
我们回到起居室。弗洛姆塞特小姐从小厨房里探出头来,说正在煮咖啡,问我们要不要。我们喝了点咖啡,围坐着,仿佛在火车站送朋友。
二十五分钟后,巴顿的电话来了。说金斯利的小屋里灯亮着,屋旁停着一辆车。
[1]当指《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故事中强盗藏身的油篓,详见《天方夜谭》。
[2]原文作“Whom did you wish to see?”这里的“whom”是非常正规的用法,口语中通常用“who”代替。译文难以传达,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