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和吉罗迪亚先生 (1967)

在60年代,时常出现署名为吉罗迪亚先生,或他的某个朋友的回顾性的文字,涉及奥林匹亚出版社出版的《洛丽塔》和我们之间的“紧张关系”。那些无聊的回忆总是包含事实上的错误,我也总是要不厌其烦地写信指正,然而,如我欣然察觉到的,我们灵活的传记作家表现出某种撤回的波状运动。一篇特别雄心勃勃的文章,有着特别严重的错误,被他发表了两次——一次发在巴尼·罗塞特的《常青评论》上(37辑,1965年9月),题为“洛丽塔、纳博科夫和我”,另一次收入他自己的文集(《奥林匹亚读者》,格罗夫出版社,纽约,1985年),题为“《洛丽塔》的悲伤和忘恩负义的历史”。因为我审慎地保存了我和吉罗迪亚先生的所有通信,我确信能够导致他那一部分的撤回。

我保存的一份文件,题为“协议备忘录”(签于1955年6月6日,签约双方为纳博科夫先生,康奈尔大学,伊萨卡,纽约和奥林匹亚出版社,内勒路8号,巴黎),其中两项条款可以作为目前状况的一种格言。为方便读者,现采用分节歌形式:

如果出版方破产

或不能按条款提供账单和支付版税,

现有协议自动作废,

版权归作者所有。

出版方将在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

提供销售数量的说明,

分别在这些日期的一个月内按条款

给作者支付版税。

第八款第一行文字如此明白地预言了1964年12月14日发生在吉罗迪亚先生身上的事,那漂亮、动人,几乎是萨福风格的声调抑扬的最后一行(“版权归作者所有”)对理解吉罗迪亚先生所谓“我们之间令人困惑的冲突”十分重要。还需注意的是,在花很大的篇幅描述对我的态度感到失望的同时,他在文章中从不提及一个作家抱怨与出版方关系的显而易见的理由——即这一事实,吉罗迪亚先生一再地,以一种难以置信的固执,不能履行协议第九款。通过强调结果掩盖原因,他解释我们的关系时采取了一种可笑的态度,使这种关系显得是:在十年期间,我始终对一个困惑的施主大发雷霆。

《洛丽塔》完稿于1954年初,那是在纽约的伊萨卡。我最初想在美国出版,但这一努力的结果却是令人伤心和恼火的。那年的8月6日,在新墨西哥的陶斯,我写信给巴黎的埃尔加夫人,告诉她我的烦恼。她在法国安排出版过我的一些俄语和英语书,我现在请求她在欧洲找人出版《洛丽塔》的英语原著。她回信说她可以设法出版。但一个月后,当我回到伊萨卡(我在康奈尔大学教俄国文学),我写信给她说我改主意了。在美国出版这本书有新的希望了。但这一希望又逐渐消失了。第二年春季,我再次和埃尔加夫人联系,写信告诉她(2月16日),如果她还想出版,西尔维亚·比奇“也许会有兴趣”。她没有回信。1955年4月26日,埃尔加夫人收到我的打字稿。1955年4月26日,一个有预见的日子,她说她找到了一个可能出版此书的出版商。5月13日,她说了那个人的姓名。就这样,莫里斯·吉罗迪亚走进了我的生活。

吉罗迪亚先生在文章中再三强调1955年以前我在默默无闻中受煎熬,而他则帮助我摆脱了这种处境。另一方面,我实话实说,在埃尔加夫人提到他名字之前,我压根不知道有他这个人,或他的事业。他作为奥林匹亚出版社创办人被介绍给我,这个出版社“最近出版了《“O”的历史》(我听说这部小说受到行家称赞)”,他还是“橡树丛书”的负责人,“这套书的艺术价值令人赞赏”。他想出版《洛丽塔》不仅因为此书写得好,还因为(如埃尔加夫人1955年5月13日给我的信中所说)“他认为,这将会导致对书中描写的独特之爱的社会态度的改变”。这是一种虽然荒唐可笑,但也算正经的想法,不过,热情洋溢的商人往往唱高调,没人太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