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马丁·伊登跟他姐夫冲突以后,血管里的鲜血还在热辣辣地蠕动,在没点灯的后过道上摸索着走,走进自己的房间,这间房小得像鸽子笼,只够搁一张床、一个脸盆架和一把椅子。希金波森先生很会精打细算,不用用人,因为老婆能干家务。再说,这用人房间使他们可以多招一个房客。马丁把史文朋和勃朗宁那两本书放在椅子上,脱下上衣,在床上坐下。他身子的重量一压上去,弹簧床垫就像气喘病患者般发出一阵吱吱声,可是他毫不在意。他动手脱鞋子,结果却目不转睛地瞪着面前那堵白粉墙,墙上有着被屋漏弄脏的一长条一长条棕色条纹,使它破了相。在这被弄脏的背景上,一幕幕幻景开始流动、发亮。他忘了脱鞋,瞪了好半晌,瞪着瞪着,嘴唇动起来了,他喃喃地说了一声“罗丝!”
“罗丝!”他想不到一个简单的音节竟会如此动听。这音节叫他听着喜欢,他一遍遍地念着,渐渐陶醉了。“罗丝!”这如同一件法宝,一个用来呼召的有魔法的字眼儿。他每念一次,她的脸蛋儿就闪闪烁烁地出现在他面前,把那堵肮脏的粉墙布满一片金光。这片光辉并不局限在这堵墙上。它伸展到无穷尽的远方,他的心灵就在这片深邃的金光里四处找寻她的心灵。他身子里最美好的品质像壮大的浪潮般倾泻出来。一想到她,就使他变得崇高、纯洁,使他变得更好,使他想变成一个更好的人。这对他是新奇的事。他从没碰到过使他变得更好的女人。她们老是起着那种反作用:使他兽性毕露。他不知道,虽然成绩这么糟,可是她们中间有不少人已经尽了全力啦。他一向不认识自己,不知道自己有着一种叫娘儿们不由得不拿出爱情来的品质,这品质就是叫她们来追求他的青春的原因。虽然她们时常来打扰他,他可从来不为她们操心;他也压根儿想不到,竟会有些女人,为了他变得更好。他一向极端糊里糊涂地过日子,到如今,他才发觉她们过去一直伸出了讨厌的手来拖他。这对她们是不合宜的,对他自己也是不合宜的。可是他,现在才第一次认识了自己,觉得实在没有资格来判断谁是谁非,因此眼睁睁地望着这幕自己出丑的场景,羞愧得脸上热辣辣的。
他陡地站起身来,想在脸盆架顶上那面龌龊的镜子里照照自己。他用毛巾把镜子抹了一下,一看再看,仔细看了好半晌。他生平第一次真正看到了自己。他长了眼睛原是为了观看的,可是在这一刹那以前,它们却老是只观看着世界上一幅幅千变万化的场景,他一向忙着观看这些场景,忙得从没对自己观看过。他看到一个二十岁的小伙子的头颅和脸蛋,可是,一向不习惯这么评头论足,他不知道怎样来作评价。他看到方方正正的高额头上面是一簇棕色的、栗壳色的、波浪式的头发,微微的打着卷儿,这会叫任何女人瞧着都喜欢,叫她巴不得把手伸上去摸摸,把指头伸进去抚弄一番。可是他对这头发只看了一眼就算了,以为这在她的心目中是没有价值的,却若有所思地对那四方的高额头打量了好半晌——拚命想把目光透过它,弄清楚里头的脑子的好坏。那里头搁着的是怎么样的脑子呀?他一再地这样问自己。这脑子有些什么能耐呢?它能够使他发迹到什么地步?它会把他带到她身边吗?
他揣摩着,这双铁灰色的眼睛里头,到底有没有灵魂,这双眼睛时常会变得极蓝极蓝,被阳光普照的海洋上带咸味的海风锻炼得锐利异常。他还揣摩着,他这双眼睛在她看起来怎么样。他竭力把自己想象是她,紧瞅着自己这双眼睛,可是这法术失败了。他能够成功地把自己放进别人的心灵,不过必须熟悉对方的生活方式才成。他可不熟悉她的生活方式。她是一个奇妙的谜,他怎样猜得出她的念头呢?哪怕一个也不成。哦,他认为,这双眼睛是正直的,里头既没有微贱也没有卑鄙的神情。他那被太阳晒黑的脸色叫他惊讶。他想不到自己竟这么黑。他卷起衬衫袖子,把胳膊下面的白皮肤跟自己的脸色作比较。是啊,他究竟是个白种人。可是这两条胳膊也被太阳晒得黑黑的了。他把胳膊扭过去,用另一只手把二头肌推向一旁,望着胳膊下面他身上最晒不到阳光的地方。那块地方很白皙。他看着镜子里自己的紫膛色的脸蛋,想到它本来也跟他胳膊下面的皮肤一般白皙,不禁笑起来了;他也万万想不到,世间能自称皮肤比他更细、更白——比他身上没有被太阳晒黑的地方更白的苍白的、天仙般的女人,是绝无仅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