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马丁·伊登走下台阶,一只手伸进上衣口袋。他掏出一张棕色薄纸和一撮墨西哥烟草,把这两样东西熟练地卷成一支纸烟。他把第一口烟深深地吸进肺部,然后慢悠悠地吐出来。“天哪!”他说出声来,声音里带着敬畏和惊讶。“天哪!”他又是一声。然而这还不算,他又喃喃地说了一声:“天哪!”说罢,他伸手到硬领上,把它从衬衫上一把拉下来,塞在口袋里。这时正在下着一阵凉飕飕的毛毛雨,可是他脱下帽子,光着脑袋让雨淋,还把背心上的扣子也解开了,大摇大摆地走着,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他只迷迷糊糊地知道在下雨。他心醉神迷,在做着梦,把刚过去的一幕幕情景在脑海里重新搬演。
他到底碰到了他所憧憬的女人——他过去简直不大想到她,因为生性不习惯于想到女人,可是他迷迷糊糊地指望有一天会碰到这个女人。他刚才在席上就坐在她身边。他感到过她的手放在自己手里的感觉,他直盯着她的眼睛看过,看到了一个美丽的灵魂——可是,那双眼睛,这灵魂的窗户,以及赋予这灵魂具体外形的那个肉体,也同样的美丽。他并不把她的肉体当作肉体看待——这对他是破题儿第一遭,因为他对结交过的那些娘儿们从来只有这么一个看法。不知怎么着,她的肉体可就不一样。他并不把她的肉体看作一个肉体,会受到肉体的种种病痛的折磨。她的肉体不仅仅是她灵魂的衣装。它是她灵魂所放射出来的一种物体,是她的神性的纯洁而优美的结晶。他发觉了她的神性,不由得吃了一惊。这一惊,叫他从梦里清醒过来,冷静地思索起来。过去,关于神性,他从没听到过一句话,找到过一点线索,看到过一点暗示。他从来就不相信什么神性。他一向没有宗教信仰,对牧师先生和他们那一套灵魂永生的说法会不怀恶意地嘲笑。他坚持说,根本没有什么来世;生命就是此时此地的事,接下来就是没结没了的黑暗。可是他在她眼睛里看到的却是灵魂——永生的灵魂,永远死不了的灵魂。他认得的男人中间没有一个,也没有一个女人,给过他这种永生的启示。可是她给了他。她一眼看到他,就把这启示悄没声儿地传达给他。他一边走,她的脸蛋一边在他眼前闪闪烁烁——这张脸蛋苍白、严肃、甜美、敏感,怜悯而温柔地微笑着,只有灵魂会这么笑,并且纯洁得到了他从没想到的程度。她的纯洁像给他的当头一棒,打得他惊跳起来。他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可是纯洁,作为人生的一种品性,从没进过他的头脑。如今,在她身上,他看出纯洁正是善良和洁净的最高境界,这两者的总和就等于永久的生命。
于是他的雄心马上怂恿他去争取永久的生命。他给她担水都不配——这他明白;那天晚上他能够看到她、跟她待在一起、跟她讲话,真是天大的幸运、奇妙的意外。这是桩侥幸的事。不是靠本领换来的。他不配有这种好运。他的心情本质上是虔诚的。他谦卑、温顺,满怀着贱视自己和低声下气的心情。罪人们就是怀着这种心情来到忏悔座的。他被定了罪。可是,正像温顺而卑贱的人们在忏悔座看到了几眼他们未来的光明正大生活的美景,他也同样看到了几眼占有了她以后会达到的境界。可是,这种对她的占有是虚无缥缈的,跟他一向所了解的那种占有全然不同。雄心鼓着疯狂的翅膀,直冲云霄,于是他看到自己跟她一起攀登高峰,跟她有共同的想法,跟她一起欣赏美好和崇高的事物。这是他想望中的灵魂的占有,圣洁得没有一点儿粗俗的成分,是一种自由自在的精神上的同志关系,这关系他无法想象究竟是怎么样的。他也不去想它。这方面,他压根儿什么也不想。感情篡夺了理智的地位,于是他被过去从没体验过的感情弄得直打哆嗦,心里卜卜跳,在感觉的海洋上美妙地漂流着,那里,感情本身变得崇高,超脱了凡俗,超越了生命的顶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