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凡是见过凯瑟琳·莫兰孩提时代模样的人,都会觉得她来到这个世界是成不了女主人公的。她所处的生活环境,她父亲、母亲的性格,她自己的相貌和脾气,这一切都不利于她做女主人公。她父亲是一个牧师,不会被人们忽略,他的家境也不贫困,而且,他是一个很受人敬重的人,尽管他起的名字叫理查德[1],他也从来不是一个潇洒的人。除了因担任两个教区的神职有两笔可观的薪俸之外,他还有一份很不错的收入。而且,他还是个一点儿也不爱把女儿们锁在家中不让出门的人。凯瑟琳的母亲是一个见识实实在在的人,脾气也好,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她母亲身板很结实。凯瑟琳还没出世,她母亲已经生了三个儿子;也不是像人们会料想的那样,把凯瑟琳带到这人世间便闭上了眼[2],她还好好地活着——后来又生了六个孩子——亲眼看着他们一个个在自己身边长大,自己也从来没有什么头痛脑热的。拥有十个子女的家庭,总会被人们认为是一个美好的家庭,十个孩子便是十个脑袋、二十条胳膊、二十条腿;可是,莫兰一家除了人多之外,也不配算作美好的家庭,因为这些子女都很平平常常,凯瑟琳长到老大了,也还是平平常常,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身材又瘦又难看,蜡黄的皮肤没有血色,一头黑发直挺挺的,五官棱角分明;她的相貌就是如此;说到她的智力,要做女主人公,条件似乎也不见得很有利。她喜欢的尽是男孩子玩的东西;比较起来她更喜欢打板球,而不喜欢玩具娃娃,不仅如此,就连与女主人公更相称的童年爱好,她也不怎么喜欢,什么养睡鼠呀,喂金丝雀呀,浇花呀,她都不喜欢。说到花园,她是不喜欢去的;即使到花园去摘什么花,那也不过是有意捣蛋——越是不该摘的花,她越是要摘,凭这一点至少可以猜出她是有意捣蛋。这些是她的习性;她的天资也同样很特别。要是不去教会她,她什么也学不会,什么也搞不懂;有时候即使教了她,她也还是不会,还是不懂,因为她常常不集中注意力,偶尔还很笨。光是叫她背诵《乞丐诉状》[3]这首诗,她妈妈就教了她三个月;而她的大妹妹萨莉,背这首诗就要比她背得通顺。也不能说凯瑟琳老是那么笨,话绝不能这么说;寓言诗《小兔子的朋友》[4]她就背得很快,跟其他的小姑娘一样。她妈妈要她学音乐,凯瑟琳想自己肯定会喜欢,因为她就是爱在搁置一旁的那架老式小钢琴[5]的键盘上叮叮当当地摸弄;就这样,她八岁的时候便开始学琴了。她钢琴只学了一年,就再也坚持不下去了;莫兰太太呢,不管女儿们是因为没有能力还是没有兴趣,她是从来不会硬逼着要她们技艺娴熟的,所以凯瑟琳不肯再学琴她也就应允了。妈妈把音乐老师辞了,那一天也成了凯瑟琳人生中一个最最轻松愉快的日子。她对画画的趣味也不见得更高一些;尽管她一见到妈妈收到的信反面有空白,或者有一张什么纸片,就拿来在上面画画儿,画房子呀,树呀,母鸡呀,小鸡呀,可她画出来的东西根本分不清哪是房子、哪是树、哪是鸡,全都一个样。写和算是她爸爸教的;法语由她妈妈教;可是她在这两方面的进步都不突出,而且她一有空子好钻就逃避不学。多么莫明其妙、古里古怪的性格!不过,尽管她年纪才十岁便表现出这样的任性来,但是她既没有坏心眼,也没有坏脾气;她很少有固执的时候,难得见到她争争吵吵,她对妹妹们非常和气,从来不对她们表现出蛮横的态度。此外,她从来没有一刻的安静、没有一刻的停息,最恨关在屋子里,最不喜欢弄得干干净净的,她最最喜欢的事就是爬上屋子后面的草坡打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