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刑场

军法处置, 总是简略。有名册和现成的证据在手,军队根本不必走什么复杂繁琐的程序,一日的功夫就把附近百余里的钦犯抓了个干干净净, 一人也没有走脱——远遁的那三百余名嫌犯跑得太快手段太高,将一应船只马匹和金银全数调走,间接堵死了所有外逃的出路, 搞得其余钦犯只有坐蜡。

当然, 坐蜡归坐蜡,这些从犯也不是没有心怀妄想。有火箭高悬头顶, 负隅顽抗倒是不敢, 但总还想着法不责众,甚至打算吐点消息换取性命。但直到被兵卒驱赶到海岸上的校场, 才终于感觉到了不妙——校场外人山人海,围满了从附近召集来的百姓;朝中则筑起高台,正中摆放三个高高的绞刑架, 两面则是林立的旗杆,悬挂着僵硬的尸首:因为天地寒冷,刺客的尸体尚未腐坏, 刚好挪为道具使用。而这样恐怖狰狞的道具效果自然非凡, 被首先绑进来的钦犯只是望上一眼,随即就魂飞魄散,几乎瘫软不能走动了。

临死之际, 总有人能挤出勇气。几个稍微有点墨水的童生秀才颇为奸猾, 就地打了几个滚之后放声叫屈,声音凄厉之至:

“你们这些丘八怎么敢枉法行事!没有过堂, 没有审决,你们也敢杀人!”

押送的士兵也不生气, 只是将人拎起来扇了一耳光,然后指一指高台外挂着的一大张白纸,上面斗大的红字清清楚楚,写下了高祖皇帝《大诰》的条文;领兵在外事处从权,军法行事不必迟误,当然不用和地方官吏磨蹭——全军上辛辛苦苦准备了几日,怎么会在这样关键的程序上犯差错?

童生头晕眼花,但还是要咬牙回驳:

“高祖皇帝也说过,要以仁治天下,不能斩尽杀绝;你们借军法大行杀戮,重违高皇帝圣意,还敢在此招摇!我等纵为厉鬼,亦当诉之于黄泉——”

说实话,将高祖皇帝与“仁治”、“不能斩尽杀绝”放在一起,委实有点难绷;但士卒明显训练有素,根本不和犯人辩经,只是再给了他一耳光,然后又指一指校场内外四处张贴的大告示——和京城的官僚待得久了,那什么手段都能预料到;世子早有防备,提前就召集四面的百姓,宣布了兜底的政策:按常理而言,如今逮捕的这四五百人是都该处死,一个也不能逃脱的;但为了仰体君父仁慈之心,他们仍然愿意网开一面。在对人犯公审公判之时,只要有十个人能站出来,列举出十件人犯不当处死的缘由,且围观的众人并不反对,那么就可以暂免一死,以观后效。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这是赵菲在战后大规模处置战犯及帮凶时推广的思路。小一点的罪地方官可以做主,严重一点的要刑部审核,更厉害的需要皇权介入;但里通外国叛变投敌几乎颠覆民族命运这样的大罪,那就连九五至尊也不能决断了,只能交给天——所谓天意,即为民意;天意要杀的人,谁也保不了;天意决定要高抬贵手的,也轮不到皇权越俎代庖。

只要有十个义人,就可以拯救索多玛一城;同样的,在场的钦犯只要做出了十件让当地百姓心悦诚服的好事,那都能保全自己的小命。当然,如果连十件好事都说不出来,那恐怕处死也就冤不了多少了。

在国家机器运行完整的时候,让民意直接左右司法当然是忌讳。但山东沿海私通倭寇足有十数年有余,国家机器基本是溃烂到一败涂地,这种惨烈恐怖的现状之下,当然也就谈不上什么法律的尊严了。民粹也好,煽动也罢,与其以武力强行弹压,还不如让四面受过荼毒的百姓好好出完这口恶气。心气一顺百事通畅,将来才不会闹到无可挽回的田地。

不过,对于犯人来说,这样一张彰显仁慈的兜底条款却似乎比死刑更为恐怖,以至于那老童生瞠目看了片刻,却忽然拼死挣扎,发出了一声极为凄厉而响亮的恐怖嗥叫,比杀猪更为刺耳;以至于独自坐在远处的穆祺都掩耳不迭,大皱其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