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天晚上,我和我的女朋友萨姆[1] 见面,吃了个饭。她比我大5岁,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英语系毕业,在西海岸的几家电视台工作过,之后搬到纽约。她是纽约电视1台[2] 早间新闻的制作人,所以她的一天从早上5点开始,一般到晚上8点才结束,那时她顾不上我在不在,就一个人睡下了。我们一般聊不到5分钟,她就会告诉我她必须接个很重要的电话,然后把免提电话的耳机塞上。
她之前和一个叫吉姆·萨尔沃的男人有过三年婚姻。他在加利福尼亚的一家小型电视台做新闻主播,是个好色之徒。一到40岁,除了一身坏毛病和一副浸泡在脂肪里的肝脏外,他什么都不剩了。这就是为什么她从一开始就告诉我,她不想在40岁之前再婚,在那之前,她唯一想要的就是随心所欲。
几通电话的间隙,她一边怪服务员没早点儿点单,一边和我讲她和编辑之间的争论。萨姆听我讲了理查德·弗林的书稿之后,似乎有些激动。
“约翰,这份书稿可能会引发轰动,”她说,“就像杜鲁门·卡波特[3] 写的那些,不是吗?读者就喜欢为这类东西买账。”
这是萨姆对一件事所能做出的最高评价了。对她而言,那些没机会“引发轰动”的东西都毫无意义,不管是电视新闻,还是图书选题,抑或是做爱。
“是啊,很有可能,只要我能找到那部书稿,或是关于谋杀案的一些解释。”
“要是找不到,你也可以在现有书稿的基础上,自己写一本书。这一点你难道不同意彼得的话吗?”
“是啊,当然,但我真的不是这个领域的专家。”
“时代变了,人也要与时俱进嘛,”她以说教的口吻说,“你觉得现在的电视机和15年前,我第一次进演播厅的时候能一样吗?我们最终都要做我们之前从没做过的事。实话说,我更希望你没找到那部书稿,这样的话,我就能在佐利[4] 橱窗里的书封上,看见你的名字了。”
离开饭店之后,我回到住所,开始工作。我的父母两年前搬到佛罗里达,姐姐凯西嫁给了伊利诺伊州斯普林菲尔德的一个男的,大学毕业之后就搬过去了。我就住在克林顿(或者按照现在房地产商的叫法——“地狱厨房”[5] )的那栋三人间公寓里,我是在那儿长大的。房子很老,房间又小又暗,但至少那是属于我的房间,不必为房租担心。
我先重读了选章,用不同颜色的笔标出那些可能有用的片段:与理查德·弗林有关的用蓝色笔,约瑟夫·韦德用绿色笔,劳拉·贝恩斯用黄色笔。我用蓝色钢笔标出了德雷克·西蒙斯的名字,因为理查德在邻近结尾处说,这个人会在整个事件中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我把手稿中的其他名字也分别列出来,如果运气不错,这些人会成为我的信息源。作为一个记者,我知道大多数人都爱谈论他们的过去,尽管他们更倾向于将其美化。
我制订出三个主要的调查方向:
第一个,也是最简单的一个,就是在互联网的信息海洋里仔细搜罗,看看能捕捉到哪些关于谋杀案和相关人物的信息。
第二个,就是追踪书稿里提到的那些人,尤其是劳拉·贝恩斯,然后说服他们告诉我对于案情的各自了解。彼得在他的笔记里提过,理查德·弗林的伴侣告诉过他,在理查德死前不久,他曾和一个叫劳拉的女人有过一次气氛紧张的通话,他说她“毁掉了他的生活”,并且“想要她付出代价”。这个“劳拉”就是书稿里出现的那个“劳拉”吗?
第三个方向,就是到默瑟郡西温莎的警察局找到档案,试着从当年警方搜集的证词、报道和调查中寻找线索。韦德是个备受关注的被害人,审讯记录很有可能以书的形式装订保存,尽管最终没有什么结果。作为一个自由记者,我的身份可能并不会帮到我,但一旦我陷入僵局,我的计划是向萨姆寻求外援,利用纽约电视1台的强大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