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能与死者打交道,这要从一把坏掉的椅子说起。
用库尔特·冯内古特的话说,那是2007年,约翰·凯勒最终破产了[1] 。约翰·凯勒就是我,幸会。我曾在纽约大学主修创意写作,坦白说,我始终绕着自己的幻想转啊转,就像被危险的灯光吸引的飞蛾一样。我在下东区和人合租了一间靠近铁路的阁楼,室友是一个很有想法的摄影师,名叫尼尔·鲍曼。我不断给文学杂志发冗长而空洞的自荐信,希望有哪个编辑可以最后接济我一份工作。但是,似乎没有人打算欣赏我的才华。
弗兰克大舅,我妈妈的哥哥,因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投资了国际电话电报产业,发了财。当时,这个产业正急需一针强心剂。他当时有50岁出头,住在上东区一栋奢华的公寓里。那些年,他似乎没有别的活计,除了买买古董,在美女的簇拥下四处游玩。他气质潇洒,穿着鲜艳,皮肤晒成了古铜色。隔三岔五,他会邀我去他家或者饭店吃晚餐,还送我昂贵的礼物。我会转手把它们半价卖给一个叫麦克斯的人,他和西14街的一些黑店老板是一伙的。
他客厅里的古董家具是很多年前从意大利买的。椅子是木雕的,包着皮质软垫,时光的抚摸在上面留下了如面颊皱纹一般的痕迹。有一把不幸的椅子靠背脱落了,或者别的什么地方坏了——具体我记不清了。
于是我大舅约了布朗克斯区一个著名的修补工。他的客户预约名单可以排到几个月以后,但是当他听说大舅想付双倍的价钱插个队,便马上拎起工具箱径直来到大舅的公寓。碰巧,那天我也在。
那位修补工是个中年男人,光头,宽肩膀,一双眼睛露出探询似的神色,再加上穿着一身黑衣,很像一个打手。他检查了一番坏掉的椅子,咕哝了些什么,然后就在阳台上支起了摊子。那天天气不错,阳光明媚,东70街的楼房像一块块巨大的石英,在晨雾里闪闪发光。修补工在那边展示他的手艺,而我和弗兰克大舅在喝咖啡,聊女孩。
大舅发现这位手艺人随身带来了一本杂志,就放在一张桌子上。那是一本叫作“安珀桑德”[2] 的杂志,有48页,用的是很油光发亮的纸张。第三页的编辑信息里说,这本杂志是由约翰·L·弗里德曼经营的一家公司主办的。
大舅告诉我,他和弗里德曼都是从罗格斯大学毕业的,他们两个很要好,但是几年之前断了联络。大舅问我,让他给弗里德曼打个电话,为我预约一个求职面试如何?我懂得,托关系才玩得转世界、才会有钱,但是我那时的年轻意气足够让我下定决心,自己闯荡,所以我没有接受大舅的好意。不仅如此,当我仔细翻看了杂志后,还对他说,这本杂志是关于神秘学、超自然力和新纪元运动[3] 的,我哪个都不了解,而且也丝毫不感兴趣。
大舅让我别这么固执,他相信自己老朋友的经营能力——甚至当他还在上大学的时候,就能从石头里面榨出钱来——而且一个优秀的记者应该有能力写任何题材的文章。最后,他总结说,比起拿某些球赛或者无聊凶杀案大做文章,写写大金字塔要有意思多了。而且,就算我水平再不济,如今的读者也好骗得很。
有一会儿,我们邀那个修补工来喝杯咖啡,他便加入了我们的聊天。他用一种沉静的声音告诉我们,一件老家具上会保留多年来它那些主人的正、负能量。有时候,当他抚摸一件家具时,他可以感觉到这些能量:他的指尖会感觉到酥麻。大舅从酒柜里面拿出来一瓶波旁威士忌,然后修补工就开始讲述一件餐具柜给它的主人们带来的悲惨遭遇。我不久就离开了。
两天以后,我接到大舅的电话,说第二天弗里德曼会在他办公室等着我面试。他想招聘的无非就是一个能从A念到Z的人——杂志的主编精神有点儿失常,先前招进来的都是不知道何谓写作的怪人。这份杂志开刊已经有几个月了,但是仍然没有步入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