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埃利斯急着赶火车。虽然明知是做梦,但心里还是一阵恐慌。他开着吉尔的“现代”,先是找不到地方停车,而后又找不到售票窗口。埃利斯决定强行上车,结果发现自己置身于中央车站大堂密集的人群之中。这时他才想起,自己之前不止一次做过同样的梦,而且都是最近。每一次他都没赶上火车。每次做梦,他都感到仿佛所有幸福都永远离他而去,此刻,他生怕同样的事情会再次发生。他使劲拨开人群往前挤,终于来到了大门前。之前,他都是站在那里看着火车远去;但今天,车还停靠在车站。他沿着月台奔跑,在火车开动的一刻飞身上车。

埃利斯兴高采烈,甚至有些恍惚。他在座位上坐下,之前和简一起躺在睡袋里在他看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车窗外,五狮谷的黎明已经到来。

睡眠与苏醒间没有明晰的界线。火车渐渐消失,只剩下睡袋、山谷、简和幸福的感觉。昨晚不知何时他们拉上了睡袋的拉链,两人紧紧拥在一起,几乎动弹不得。他的脖子感受着简温暖的呼吸,她胀大的乳房紧贴着自己的肋骨。她的胯骨、膝盖、手肘和脚上的骨头顶在埃利斯身上,而他享受着那种感觉。记得从前,他们都是相拥而眠。简的巴黎公寓里那张古董睡床空间有限,他们也只得如此。埃利斯自己的床倒是够大,即便在他这儿,两个人也是黏在一起。她总说埃利斯半夜会动手动脚,但早晨一睁眼,他却什么都不记得。

很久没和女人过一整夜了。埃利斯试着回忆上一次是跟谁,这才发现原来也是简:在华盛顿带回家过夜的女孩儿没有一个能留到早上。

只有跟她在一起,埃利斯才会毫无顾忌地做爱。他回忆起前晚两个人做过的事,下身不知不觉又硬了起来。和简一起,他似乎总是那么“坚挺”。当初在巴黎,有时他们甚至一整天待在床上,只是中间偶尔起来开冰箱找点吃的,或者喝杯酒。他可以一天射精五六次,而她甚至数不清自己究竟高潮了几回。埃利斯从来不觉得自己在性事方面够得上一名耐力选手,之后的经验也证明如此。然而,跟简在一起是个例外。她解除了他心中的一道屏障,也许是恐惧,也许是愧疚。从未有谁对他有这样的影响。之前的一个女人几乎做到了:那是在1970年,一个越南女人曾与他有过一段短暂而刻骨铭心的悲恋。

显然,他对简的爱从未停止。过去一年来,他尽心工作,跟女人约会,看望珮朵,去超市购物,像一个尽责的演员一样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希望这逼真的演绎能等同于他真正的自我。然而,他自己心知肚明,这不可能。若不是来到阿富汗,他会永远为简的离去而心痛。

埃利斯发现,自己似乎总是对生命中的重要事情视而不见:他没意识到就在1968年,他一心想为自己的国家而战;没意识到当初他并不是真心想与吉尔结婚;越战时,他没意识到原来自己反对战争。每次顿悟都令他的生活天翻地覆。但他也相信,自我欺骗也并非毫无益处:若非如此,他早已死在了战场上;再说,要是不来阿富汗,除了自欺欺人说自己不爱简,他还能怎样?

如今我得到她了吗,他想。她也就是说了句“我爱你,宝贝儿,好好睡吧”。那可是他这辈子最爱听的一句话。

“傻笑什么呢?”

埃利斯睁开眼睛,简就在眼前:“我以为你睡着了。”

“我一直在看你。你貌似特别开心。”

“没错。”埃利斯深吸一口清晨凉爽的空气,用胳膊肘撑起身子,远眺山谷。晨光之下,远处的田野几乎失去了色彩,天空一片珠灰。他正要告诉简开心的原因,忽然听到一阵嗡嗡的噪声。埃利斯竖起了耳朵。

“怎么了?”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