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总督府第

一天,赫丝特·普林带着一副手套去了贝林厄姆总督的府第。那副手套是她根据总督的要求,为其镶边和绣花的,也是他预备在某个盛大的仪式上戴的。因为,虽然普选的形势已经使这位前任统治者从最高的位子上降低了一二级,但是他在殖民地的地方行政官中,仍处于受人尊敬的、有势力的地位。

另一个比送去这双绣花手套更为重要的理由,迫使赫丝特在这时候寻求一次与这位在殖民地事务中拥有如此大的权力和活动力的要人的会面。在宗教事务和行政管理方面,坚持更严厉的政策规定的某些主要居民,有将她的孩子夺走的意图。这个消息已经传到她的耳朵里。假定珀尔具有魔鬼的血统——正如前面已经暗示过的,这些善良的人们有理由争辩说,基督教对她的母亲的灵魂的关注,要求他们把这样的绊脚石从她的道路上搬掉。另一方面,如果这个孩子真的能够在道德方面和宗教方面得到成长,并拥有最后获得灵魂拯救的基础,那么,她应该通过被转交给比赫丝特·普林更贤明、更优秀的监护人,来享有较有希望的有利前景。在促成这项计划的人当中,据说贝林厄姆总督是最积极的一个。这样的事,要是在以后的年代,充其量只能被提交给市镇委员们裁决。但是在当时,它竟然是个被公开讨论的问题,并且显赫的政治家们还对这个问题表了态,这似乎有点离奇,而且确实很可笑。然而,在那个单纯的时代,即使比赫丝特和她的孩子的幸福更不引起公众兴趣、更缺乏内在的重要性的鸡毛蒜皮的事,也会不可思议地与立法者们的审议和国家的法令搅和在一起。这个时期一点也不比我们的故事发生的时间早。那时候,有关一头猪的所有权问题的争端,不仅会在殖民地的立法团体中引起凶猛激烈的争论,而且会导致立法机构组织本身的重大更改。

因此,赫丝特·普林忧心忡忡地从她那孤零零的小农舍出发。她能充分地意识到自己的权利,因此,如果公众为一方,而一个以天然的同情为支撑的孤单的女人为另一方,这两者之间,似乎还是势均力敌的。小珀尔当然要与她为伴了。如今,她已经到了能够轻快地跑着跟在母亲的身边的年龄了。而且,她从早到晚动个不停,即使比眼下还遥远的路程,她也能走得动。然而,她常常出于任性,而不是出于需要,要求母亲抱她。可是不久,便又迫切地要求把她放下来,在长满青草的小路上,蹦蹦跳跳地跑到赫丝特前面去了。绊倒、摔跤,一个接一个,但有惊无险,她未受伤害。我们已经提到过珀尔的俏丽与健康的美——一种闪耀着浓烈的和鲜明的色彩的美。她脸色红润,眼睛既深邃又明亮,头发已呈有光泽的深褐色——几年之后,她的头发将会近似黑色。她浑身上下有股热情,充满朝气。她似乎是热烈的一瞬间的衍生物。她的母亲在为孩子设计服装时,任凭自己的奇思妙想充分地被发挥出来,让小珀尔穿上式样别出心裁的、深红色的天鹅绒束腰外衣,并以丰富的想象和大量的金线在上面绣满了花,其着色异常浓烈,十分适合珀尔的美貌,使她成了世界上一束未曾摇曳过的最光彩夺目的小火焰。

但是,这一服装,确实是这个孩子的整个外貌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特征,它不可抗拒地和不可避免地使看见它的人回想起赫丝特·普林被判处戴在胸前的那个标志。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红字,是被赋予了生命的红字!那个母亲精心地设计出这一对应物,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病态地、别出心裁地制造出一个她所钟爱的人与她的罪过与痛苦的标志的相似之物,仿佛那红色的耻辱已深深地烫进她的脑海里,以至于她的一切观念都表现为它的形式。然而,事实上,珀尔既是她所钟爱的人,也是她的罪过与痛苦的标志,而且,正因为这种身份,赫丝特才设法用珀尔的外表完美地代表那个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