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北京法源寺》

《北京法源寺》作为书名,是十七年前我第一次做政治犯时在国民党黑狱中决定的。自1971年起,我被国民党政府关过两次,第一次十足关了五年八个月;第二次十足关了六个月,一共关了六年两个月,再加上被软禁在家十四个月,一共是七年四个月。七年四个月中,六年两个月是在牢里度过的。我历经七间牢房,其中有保安处不见天日的密封房、有军法处臭气四溢的十一房、有仁教所完全隔离的太平房、有台北看守所龙蛇杂处的三二房。……其中住得最久,是军法处的八号房,我一人住了两年半之久。八号房不到两坪大,扣掉四分之一的马桶和水槽及四分之一的我用破门板架起的“书桌”,所余空间,已经不多。一个人整天吃喝拉撒睡,全部活动,统统在此。不过不以人为本位,小房间内也不乏“生物”,白蚁也、蟑螂也、壁虎也、蜘蛛也、蜈蚣也……都户限为穿、来去自如。至于狗彘不若的人,就自叹弗及。八号房的户限与来去,主要靠墙与地交接点上的一个小洞,长方形,约有30厘米×15厘米大,每天三顿饭,就从小洞推进来,喝的水,装在五公升的塑胶桶里,也从小洞拖进来;购买日用品、借针线、借剪指甲刀、寄信、倒垃圾……统统经过小洞;甚至外面寄棉被来,检查后,也卷成一长卷,从小洞一段段塞进。小房虽有门,却是极难一开的。门虽设而常关,高高的窗户倒可开启,可是透过窗上的铁栏看到的窗外,一片灰墙与肃杀,纵在晴天的时候,也令人有阴霾之感。在那种年复一年的阴霾里,我构想出几部小说,其中一部,就是《北京法源寺》。

由于在黑狱里禁止写作,我只好粗略地构想书中情节,以备出狱时追写。1976年我出狱,在料理劫后之余,开始断断续续写了前几章。1979年我复出文坛,在其他写作方面,一写十二年,出书一百二十种,被查禁九十六种,被查扣十一万七千六百册。这十二年间,几乎全部主力,都投在其他写作方面了,《北京法源寺》就被耽误了。十二年中,只断续写了万把字,始终没法完成。

耽误的原因其实不全在时间不够,而是我心理上的一个求全故障。伏尔泰(Voltaire)说过一句话:“最好是好的敌人。” (Le mieux est I'ennemi du bien.The best is the enemy of the good.)正因为我要写得“最好”,结果连“好”都踌躇下笔了。

国民党在台湾三十七年之久的报禁解除后,我决定创办《求是报》,一方面跟这个伪政权周旋,打它,为它送葬;一方面要用这种报纸媒体,造成时势,深入人心,为中国造前途。我深知报纸一办,我的时间就被困住,《北京法源寺》将不知何年何月问世了。因此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每天写两个多小时,终于在去年年底,快速完成了它。伊夫林·沃(Evelyn Waugh)说一部长篇小说需要六个星期才能完稿,我这部书,恰如其说。由于它只是我史诗式小说中的一部,我自不打算用一部小说涵盖所有的主题,所以,它涵盖的,只有四百个子题以内,但内容也很惊人。

《北京法源寺》以具象的、至今屹立的古庙为纵线,以抽象的、烟消云散的历朝各代的史事人物为横剖,举凡重要的主题:生死、鬼神、僧俗、出入、仕隐、朝野、家国、君臣、忠奸、夷夏、中外、强弱、群己、人我、公私、情理、常变、去留、因果、经济(经世济民)等,都在论述之列。这种强烈表达思想的小说,内容丰富自是罕见的。

为什么罕见?因为《北京法源寺》是历史小说。一般历史小说只是“替杨贵妃洗澡”、“替西太后洗脚”等无聊故事,《北京法源寺》却全不如此。它写的重点是大丈夫型的人物。这是一部阳刚的作品,严格说来,书中只有一个女人,并且还是个坏女人,其他全是男性的思想与活动。它写男性的豪侠、男性的忠义、男性的决绝、男性的悲壮。但它并不歧视女人,从光绪的珍妃的哀怨、到谭嗣同的闰妻的死别,都可反映出这些,只是它的主题不止于男女之情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