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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栋黑色屋顶的二层白楼。皎洁的月光打在墙上,仿佛一层新刷的涂料。正面的窗户下半截围了精致的铁栅栏。大门侧开在一堵突出的墙的一隅。目力所及,窗内都黑着。

德加莫下了车,走在绿化带旁回头看着,目光扫过车道望向车库。他走下车行道,屋角挡住了他的身影。我听到车库门打开,接着砰地一声,门又合上了。他又出现在屋角,朝我摇摇头,穿过草地走到门口。他伸出拇指按门铃,另一只手变戏法似的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烟,塞在唇间。

他转身点上烟,火柴光将他的脸照出清晰的轮廓。过了一会儿,门上的排风扇里亮起灯光。猫眼打开了。我看到德加莫举起警徽。慢悠悠,不情愿似的,门开了。他进了屋。

他走了四五分钟。好几扇窗户后面灯亮了,随后灯又灭了。等他走出屋,正踱回车上时,排风扇里的灯熄灭了,整栋房子就像我们刚看见它时那样漆黑一片。

他站在车边抽烟,低头看着一旁弯弯曲曲的街道。

“车库里有辆小车,”他说,“厨师说车是她的。没金斯利的影儿。他们说自打今天早上就没见过他。所有房间我都看过了。看来他们说的是实话。韦伯和指纹采集员傍晚前来过,主卧里还到处是扑粉呢。韦伯应该会采了指纹跟在莱弗瑞家找到的作比对。他没告诉我有什么收获。他会去哪儿——金斯利?”

“去哪儿都有可能,”我说,“路上,酒店里,洗着土耳其浴放松自己的神经。但我们得先从他女朋友那儿入手。她名叫弗洛姆塞特,住在日落广场布莱森大楼。离城区有点远,靠近布洛克-威尔榭大厦。”

“她是干吗的?”德加莫问道,一边坐到方向盘后面。

“上班时间,她是金斯利办公室大门的看守;下了班,她帮金斯利暖手。但她不是那种坐在办公室里的花瓶。她有头脑也有气质。”

“眼下的情况,她可以派上大用场了。”德加莫说。他朝威尔榭驶去,我们再次往东转。

二十五分钟后,我们到了布莱森大楼。那是栋白色拉毛粉饰高楼,前院里立着磨旧的街灯和高高的枣椰树。入口在大楼前端的L形部分里,走上大理石台阶,穿过摩尔式的拱道便是。底下的大堂宽敞得过分,地毯也蓝得过分。四周到处是阿里巴巴故事里的那种油篓[1],也是蓝色,大得简直能装进老虎。服务台后面有个夜班接待员,你要是摸一把他那对八字须,手指准会扎出血来。

德加莫疾步跑过服务台,冲向一部敞着门的电梯。一个倦怠的老头坐在电梯旁的椅子上,等待来客。接待员像条小猎狗似的扑上来一把揪住德加莫的背。

“稍等。您求见何人?[2]”

德加莫转过身来,疑惑地看着我。“他说‘求见何人’?”

“是,不过别跟他较真,”我说,“有这种说法。”

德加莫舔舔嘴唇。“我知道有,”他说,“我一直搞不懂哪里学来的。听着,老兄,”他对接待员说,“我想去716室。有意见吗?”

“当然有,”接待员冷冰冰说道,“通报来客时间已过,现在可是——”他抬起胳臂,利索地一翻手腕,看了看戴在内侧的窄小长方形手表,“可是早上四点二十三分。”

“我料到了,”德加莫说,“所以我不准备劳烦你。你明白了吗?”他从口袋里掏出警徽,举起来,让灯光打在金色和蓝色的瓷釉上。“我是警局的中尉。”

接待员耸耸肩。“明白了。但愿没出什么岔子。那我这就去通报。怎么称呼?”

“德加莫中尉和马洛先生。”

“716室。是弗洛姆塞特小姐家。稍等。”

他走到玻璃屏后面,过了好一会儿,我们听见他讲起电话来。他回到我们跟前,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