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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摩尔·阿姆斯公寓是一座深红色砖头砌成的暗沉建筑,依一个巨大的前庭而建。楼里,镶有华美边纹的大厅静悄悄,装点着盆栽植物,狗窝一般大的鸟笼中养了只百无聊赖的金丝雀,旧地毯散发出灰尘味,久放的栀子花香气腻人。

格雷森夫妇住北翼五楼临街的房间。他们一起坐着,那房间好像故意装修成二十年前的样子。屋里摆着臃肿的、加了软垫的家具,门上安了卵形的黄铜把手,硕大的墙,挂一面镀金边框的镜子,窗前是大理石台面的桌子,窗户边缘饰有暗红色的华贵褶缀。透过空气里的烟味,我还闻出来他俩晚饭吃了羊排和花椰菜。

格雷森太太是个丰满的女人,当年也许拥有一对婴儿蓝的眼睛。戴了这么些年眼镜,她的双眸已然暗淡,失却了光泽,还略微暴突。她一头白发弯弯曲曲。她脚踝交叉,坐着补袜子。她的脚将将碰到地面,膝上放着一只大缝纫筐。

格雷森是个高大、驼背的黄脸男子,耸起的肩膀,猪鬃似的眉毛,几乎看不到下巴。他上半张脸要你谈正经事。下半张脸完全就是在送客。他戴双光眼镜,正烦躁地啃着一份晚报。他是个执业会计师,看派头完全符合。他手指上甚至还沾着墨渍,敞开的背心的口袋里插着四支笔。

他仔仔细细读了第七遍我的名片,上下打量着我,缓缓道:

“你来见我们有何贵干,马洛先生?”

“我很想了解一个叫莱弗瑞的男人的情况。他住在阿尔默医生家对面。你们女儿本是阿尔默医生的妻子。莱弗瑞是发现你们女儿的人——她去世那晚。”

我掂量了半天说出最后一句后,他俩都像猎狗发现了猎物的踪影一样。格雷森看看他妻子,她摇摇头。

“我们不想谈这个,”格雷森立刻说道,“太折磨人了。”

我等了片刻,跟他俩一样,露出哀戚的神色。随后我说道:“我不怪你们。我不愿揭你们的伤疤。但我想联系一下你们雇来调查此事的人。”

他们又互相看了看。这次格雷森太太没摇头。

格雷森先生问道:“要干吗?”

“我最好透露点我的情况。”我告诉了他们别人雇用我的目的,但没提金斯利的名字。我说前一天在阿尔默家门前撞见了德加莫。听到这里,他俩又互使了个眼色。

格雷森机敏地说:“不知我的理解对不对?你不认识阿尔默医生,从来没有正式跟他见过面,但因为你待在他家门前,他就报了警。”

我说:“没错。不过我在他家门前待了至少一个小时。我是说,我的车停在那儿。”

“很奇怪。”格雷森说。

“我得说,那是个很神经质的人,”我说,“德加莫问我,我是不是她的亲属——意思是你们女儿的亲属——雇来的。看来他仍旧没有安全感——你说呢?”

“对什么没有安全感?”说话的时候他都不看我。他重新慢悠悠点上烟斗,用一支粗大的金属笔摁实烟丝,再次点燃。

我耸耸肩,没有作答。他飞快扫了我一眼,看向别处了。格雷森太太不看我,鼻孔却在颤动。

“他怎么知道你是谁呢?”格雷森突然问道。

“记下车牌,打电话给汽车俱乐部,在通讯录上查到了名字。至少我们平常这么做,而且我透过窗户看到他做了其中某些动作。”

“所以说警察是替他办事的。”格雷森道。

“不一定。如果那次他们犯了错,现在他们就会想掩盖事实。”

“犯错!”他几乎是尖声笑了出来。

“好吧,”我说,“谈这问题很痛苦,但来点新鲜空气没什么害处。你们一直觉得是阿尔默杀害了她,对吧?所以才雇了那个警探——私家侦探。”

格雷森太太抬起头扫了一眼,边又埋头翻卷起另一双补过的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