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第2/4页)

这个性格温和,来自俄亥俄州的蓝眼睛男孩,跟所有孩子一样,是彻头彻尾的自我主义者。他不想交朋友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没有孩子愿意交朋友。他只想要脑海里的朋友,可以真正交谈的朋友,可以让他骂得狗血喷头的朋友,或者说,为想象而生的一帮忠仆。和他们相处时,他总是自信、大方。他们当然也说话,甚至各持己见,但他总是最后一个发言,总博得满堂彩。他就像是一个作家,忙着和脑子里的各个角色交流,又像是一个年幼的蓝眼睛国王,在月租六美元的房间里,面朝华盛顿广场,君临纽约。

后来,以诺·鲁滨逊结婚了,因为孤独日益强烈,他渴望用双手触摸有血有肉的人。在空荡荡的房间里,日子一天天地流逝。肉体的欲望逐渐滋长,心里的躁动更无法平息。一入夜,他的身体就发烧似的炙热,使他彻夜难眠。他娶了在艺术学校时同桌的女孩,两人搬到了布鲁克林,住进了一间公寓。她给他生了两个孩子;以诺找了一份工作,给人画广告上的插图。

以诺开启了生活的新篇章,开始了生活的新游戏。能为世界制造公民,他一度深感自豪。他不再去纠结事物的本质,要做一个更现实的玩家。秋天,他参加了一场投票选举,还订了报纸,每天早上送到门前。傍晚下班回家,他跳下电车,镇定地跟在某个生意人后面,努力摆出一副德高望重、身份尊贵的样子。他觉得,自己既然是纳税人,就应该心系社会。“我正在成为世界的一分子,成为这个州、这个城市的一分子。”他满怀自尊、沾沾自喜的样子很好笑。有一次,他从费城回纽约,在火车上认识了一个人,同他攀谈。以诺说,铁路系统应该归州政府所有,由州政府运营。这时,男子递给他一支雪茄。以诺坚信,州政府这么做绝对利国利民,而且越说越激动。之后,他又把自己的话回味了一番,扬扬得意。“我的话真是发那位兄弟深省。”他一边上楼回到布鲁克林的公寓里,一边暗自咕哝。

以诺的婚姻以失败告终。这倒没什么意外,完全是他一手酿成的结局。公寓里的生活仿佛画地为牢,令他无法呼吸。他对妻子,甚至对孩子,有了当年对来家里做客的朋友的感觉。他撒起了谎,借应酬之名给自己争取一点自由,独自在夜晚的街头散步。很巧,面朝华盛顿广场的老房间又开始招租,他便偷偷租了下来。后来,艾尔·鲁滨逊夫人在农场老家过世,银行作为受托人处理了家宅田地,给了他八千美元。有了这笔钱,以诺做了普通男人做不到的事。他把钱给了妻子,告诉她这公寓自己是住够了。她气得号啕大哭,说他是在威胁她。但他只是冷冷地看着她,然后便径自走了。其实妻子也没那么在意他离开。她觉得以诺有点不正常,还有些怕他。等她确信丈夫再也不会回来了,便带着两个孩子去了康涅狄格州的一处乡下,那是她长大的地方。最后,她嫁给了一个买卖地产的人,美满富足。

另一头,以诺·鲁滨逊住回了纽约的房间,和想象的朋友们混在一起,和他们聊天,开心得跟个孩子似的。他的这群朋友可不少。我想,想象出来的朋友总得以真人为原型吧;这些真人都和他打过照面,倒还招他喜欢。朋友里有握着长剑的女人,有留着长长的白胡子、到处遛狗的老头,还有袜子老是往下掉,塌在鞋帮子上的女孩。这些鬼影般的朋友,少说也有二十来个,由以诺·鲁滨逊天真心智所生,与他同住一个房间。

以诺真的很开心。他躲进房间,把门反锁,大声地说话,带着一种荒诞的神气,指点朋友,褒贬人生。若不是有事发生,他便要在这招租之地自得其乐地生活下去。可事情总得发生,不然他不会住回温士堡,我们也不会认识他。准确来讲,是出现了一个女人。世事皆如此,只怪他开心太甚。他的世界里必须得发生点什么,才能逼得他离开纽约的一隅,把他变作一个古怪难相处的老头,在俄亥俄州小镇的大街小巷蹦跶。他傍晚散步的时候,太阳总是刚从韦斯利·莫耶的马厩后头落下去。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以诺在一天夜里告诉了乔治·威拉德。他想找个人吐露心声,又正好小伙子想听一听。两个人凑在了一起,年轻的记者成了以诺倾诉的对象。

少年的忧伤、青春的烦恼、成长的愁绪,恰逢年岁将尽,引得老人开了口。忧愁是乔治·威拉德的,本与以诺·鲁滨逊无关,却将以诺深深吸引。

两人聊天的那晚,是一个雨夜。十月的雨淅淅沥沥,到处都湿漉漉的。已经是年底了,夜晚本该万里晴朗,皓月当空,飘些清凉的薄雾,但现实并非如此。雨一直下,主街上一个个小水洼在街灯下闪光。在集市高地另一边的林子里,雨水不断从黑黢黢的枝叶间滴落;树底下,那些被打落的叶子紧紧地贴住冒出地面的树根。而在温士堡家家户户的后院里,枯萎的土豆藤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有人吃完了晚饭,原打算去城里,在后巷找个人聊天消磨夜晚,现在也没了心思。乔治·威拉德踏着雨水散步,很高兴这是一个雨夜。他打心底里高兴。此刻的他,就好像在晚上走出房间,下楼散步的以诺·鲁滨逊,在街头独自彷徨。两个人一模一样,除了乔治的个子蹿得很高,已经是个小伙子了。并且他觉得,如果继续一边哭一边散步,实在不像个男子汉。他的母亲病得很重,这是他难过的部分原因,但不是全部。他想到了自己,年轻的时候思考生老病死总是会让人难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