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何处英雄不杀人(第2/2页)
酒馆里面的人,听到‘金丝甲’三个字,都不免呼吸急促几声。
李志常笑道:“我又没拦着你,你要走自己走啊。还有这金丝甲是你自愿给我的对么。”
洪汉民道:“对对对,是我自愿的。”
李志常脸色一变道:“那你怎么还不走?你想我请你吃饭么。”
“道长你把我的穴道解开吧。”黄脸汉子道。
李志常一拍脑袋:“哦,原来你的穴道被我点了。”说着就要用没拿筷子的左手去解开他的穴道。
这时候酒馆的老板和老板娘送了酒菜过来。老板端着菜来到李志常身边,老板娘提着酒从他背后说道:“客官,你的酒来了。”
但是突然一支枪头出现他右边。李志常头偏向的却是左边,这一枪出来时毫无征兆,离得又这么近,决难有人能够躲过。只是这一枪还是没有建功,不是被李志常躲了过去,而是被挡住了,被一只筷子抵住,然后再也没有能前进一分半分。
用枪的人是酒馆老板,他借着送菜的机会走过来,枪头藏在身上,然后突然一枪用出,他这一枪已经练了二十年。无论是出手的速度还是角度都已经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但他没想到还是被李志常接住了,更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被李志常用一根筷子接住。
同时李志常的另一只筷子也消失不见。
他背后传来一声女人的惨叫,是酒馆老板的夫人的声音,她在李志常身后,用簪子想刺向李志常的后颈。她的手里还提着酒壶,她本来是来送酒的,李志常也知道,他脑后又没长眼睛,怎么知道她要偷袭她。
他们夫妻二人曾经也是江湖中有名的高手,隐居在这里多年,本不该有人认识他们。李志常年纪不过二十岁上下,更不可能认识他们,怎么看来,像是提前有了防备。
李志常笑道:“我总算知道人吃饭为什么要用筷子,因为它不光能用来吃饭,也能用来救命。”
洪汉民想不通为什么李志常能知道老板娘偷袭他,他难道脑后还长了眼睛不成。他却不知道,李志常脑后没长眼睛,他却长了眼睛。李志常通过他的眼睛,将身后瞧得清清楚楚。
那些酒馆的江湖中人本来蠢蠢欲动,看到李志常露出这一手,又都闷头吃饭喝酒。酒馆老板只觉那一根筷子传出一股吸力把他的枪头盒手紧紧粘住,再也分不开。同时一股内力沿着筷子与枪头传过来,他只好用自身内力相抗。不过一会儿他就满头大汗,全身如坠火炉,最后瘫倒在地上。却是他全身功夫都给李志常废掉。
这时候酒馆走进来一个青衣人。她格格笑起来,声音很是好听,动人心弦,荡人情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