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回金钗挑破当年梦慧剑难挥往日情(第7/9页)

叶慕华躲了两鞭,躲不开第三鞭,头上的皮帽给她的长鞭卷去。但这小姑娘绾发的金钗也给他的剑尖挑落。他这一剑力道使得恰到好处,只是挑落金钗,却连她的一根头发都未削断。

两人倏的分开,小姑娘道:“你的本领很不错呀,和我打成了平手。”叶慕华本来就不想打败她,明知她是取巧,非但没有生气,反给她这副说话的神气引得笑了起来,说道:“你的年纪比我小,咱们打成平手,应该算是你赢。但这头鹰你可不用我赔你了吧?”

叶慕华拾起帽子,那小姑娘拾起金钗,两人都不禁笑了起来。小姑娘道:“说真的,我到此地两年,像你这样的本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是外地来的吗?嗯,咱们可说得是不打不相识,既然相识,我吃点亏也无所谓了,这头鹰让你拿去。”

少年人容易结交朋友,这一打反而把他们的陌生之感打掉,一下子亲近了许多。叶慕华虽然不敢表露身份,却也把姓名告诉了她,当时他用的就是叶慕华这个名字。

叶慕华少不免也要问她的姓名来历,小姑娘道:“箭杆上刻有我的姓,我是两年前跟我的爹爹来到回疆的。如今就住在伊宁城里。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我是谁,我要先问过我的爹爹。但我的爹爹最喜欢有本领的小伙子,我相信我回去一说,他也一定愿意和你认识的。请你今晚三更到伊宁来与我父女相会如何?城东有个大鼓楼,你在那里等着我。我带你去见我的爹爹。”

叶慕华一半是为了好奇,另一半也委实是有点喜欢这个天真活泼的小姑娘,希望和她继续来往,于是遂答应了她的约邀。

这小姑娘很是喜欢,看了看天色,说道:“时候不早,我该回去啦。记着,你今晚可不能失约啊!”

叶慕华是个很守信用的人,但这一晚他却失了约。

这件事情是在六年前发生的,那年叶慕华是十八岁,他的父母也还没有离开他。

他的父亲叶冲霄和汉回两族的抗清义士都有来往,其时正在哈萨克族的酋长家中作客。哈萨克族是塔里木草原上最骁勇善战的一个民族,和驻屯回疆的清军经常不断地打仗,由于他们是游牧民族,人人都有马匹,能骑善射,出没无常,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清军无法消灭他们,提起了这些哈萨克人就感头痛。叶冲霄助哈萨克人抗清,遂也成了清廷所要缉捕的人物。

那一天叶慕华在答应了这小姑娘的邀约之后,喜孜孜地回到酋长的帐幕,将事情禀告父亲。

不料他的父亲与哈萨克族的酋长在听了他的叙述之后,面色全都变了。他的父亲厉声喝道:“你一点也不知人家的来历,怎么好胡乱答应人家?她是姓甚名谁?”

叶慕华道:“她说今晚见了我,就会告诉我的。她有一支射鹰的短箭还在我这儿,上面刻有她的姓,名字我还未知道。”

哈萨克族的酋长抢先接过了这支短箭,面色一沉,说道:“叶大侠,你看这支漆金的精美羽箭,料不会是普通人家所有,这姑娘又是姓耿。嗯,我看只怕是约无好约,会无好会,令郎这个约会么……”

叶冲霄道:“我明白了。”把那支短箭接了过来,“咔嚓”一声,折为两段,沉声说道:“今晚这个约会你不必去了。”

叶慕华莫名其妙,愕然问道:“可是我还未曾明白呢,为什么不可以去?”

叶冲霄道:“因为她的父亲是伊宁总兵!”跟着那酋长加以补充说明,叶慕华这才完全明白。

原来伊宁是南疆的一个大城,伊宁总兵就是南疆清军的最高指挥,这总兵姓耿,有一个女儿小名凤姑,精于骑射,常常一个人在草原驰骋、打猎,哈萨克族人都知道耿总兵有这样一个有本领的女儿的。她是总兵的女儿,当然用不着她去打仗,只从这一点来说,她和哈萨克人倒是没有“直接”的仇恨。不过她既然是敌人统领的女儿,这约会当然也是不宜赴约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