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穷途末路(第4/8页)

“丽妹,是你在跟我捣乱。”

“我也没有,但我是反对战争的,从一开始我就反对。国老,有一点你要弄清楚,这是我的国家,要我的国家为了你而与别国交战,我绝不会同意的。”

“丽妹,别忘了,是我把你扶上皇位的。”

“这句话我反对,是我们祖先的传统把我扶上了宝座,你对这一点却是无能为力的,我若不具有皇储的身份,谁也没办法使我当上女王。”

“那至少是我帮你稳住了政权。”

“这一点我也不领情,我国传国自有一套规则,我这女王是无人能替代的。”

李至善恼羞成怒地道:“我使你的事权一统,令出必行,这总该有吧!”

女王平静地道:“这倒不错,可是所谓令出必行,每道旨令都是你事先拟妥了告诉我,再由我宣布而已,都不是我的意见。”

李至善道:“丽妹,你这话欠公平,我每件事都是征得你同意的,凡事都先经过跟你商议的。”

‘那只是对你有益处的事,对你有损害的,你就千方百计地加以破坏。”

“丽珠,凭良心说,你不是一个很有魄力、很能称职的国君,.有些地方你的看法太肤浅了,我的坚持是为了你好,为了全国的好。”

女王毫无表情地道:“有些是如此的,所以最后我低头,有些是两者均可的,我也尊重你的决定,免得伤了感情,但有些事却是与国有害,与你有利的,我就会坚决反对到底,目前对缅甸用兵就是一个例子。”

“你要弄清楚,这是邻邦兴兵压境侵略你们。”

“不,他们是来征讨你的,而且他们是以圣光寺名义发兵,老百姓都向着他们,我不能做违天违民的事。”

“丽妹,我若垮了台,你理国就没有如此顺利了。”

“但不会比现在更坏,现在名义上我可以做十分的主,但其中九分却要听你的,没有了你我会好得多。”

“丽妹,你完全不念我们的感情了。”

女王冷冷地道:“国老,我是女王,女王是不容许有私人感情的,我的丈夫除了拥有一个王爵的名衔外,没有一点实权,女王不允许以私人感情来干扰国政。何况,你我之间也没有什么感情,你取悦我,只不过想控制我、利用我,你也不是真正的喜欢我。”

“那我喜欢谁呢?”

“你惟一喜欢的人是你自己,此外你没有喜欢的人了,也没有人喜欢你,现在要讨伐你的人,是你的女儿和女婿,从这一点就可以看清楚你的为人了。”

李至善大怒道:“丽妹,我可以叫你立刻下台!”

“你不能,除非你杀了我,但继任的王储是丽花,她比我更为讨厌你,你将更难控制大局。”

“我也可以杀了她!”

“你不敢!一个国君死了,你还可以说是暴死,但先后两任国君暴毙,立刻会引起猜疑,全国的文武大臣,都将照例因失职而处死,我国祖先订下这一条律法,就是为防止权臣逼宫,所以全国大臣,没有一个会支持你。”

李至善忍无可忍,只有拂袖而退,气冲冲地退出了寝宫,因为他看出女王已有决裂之意,就不敢住在这儿了,多年相处,他深知女王的性格,那是一个冷静而理智的女人,这样的女人不会为感情而迷失,为了职责她很可能会亲自动手来对付自己的。”

她可以杀李至善,但李至善却不敢杀她,因为王储万丽花跟李至善处得更坏,一定会为女王之死而追究,假如再杀死万丽花,则按照朝律,朝中一大半的大臣都将引咎而自裁,除非他们能对天下百姓作一个明白的交待,那样一来,李至善将无容身之地了。

在夏宫中已经不安全了,李至善只有率着自己的人退回了国老府。

他手中还有一批武士和侍卫人员,武官将领中,还有一半的人是支持他的,李至善相信还能控制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