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宝物(第2/7页)
她看着她们从口袋里掏出各种东西,表情严肃得像是在参加葬礼。蒂克小姐十分了解女巫,她知道这些姑娘具有与生俱来的魔力,但是要想下定决心成为女巫,你需要的可不只是一点点儿天赋,更需要付出努力,许多的努力。即使这样,也没那么容易成功,她很清楚。抛开其他的不说,她们的家长也要支持她们的选择才行。女孩子在家庭中的用途很多,比方说照顾弟妹或是在家里开的小店里工作。但这都是小外孙们降生之前的事,而外孙是一定会出生的,没错,一定会的。
蒂克小姐还知道,通过观察一个人口袋里有哪些东西,可以发现许多和他们有关的信息,有时候观察他们口袋里没有的东西也一样。她自己通常会在口袋里放一小块奶酪——没有小点心是施展不出好魔法的。想到这里,她说:“即使是一只虫子,也是活物,所以最好找个小盒子养一只,放几片富含水分的树叶进去就可以。”
南希脱掉一只靴子,说:“我这有一只毛毛虫。”
“很好。”蒂克小姐说,“你很幸运,不过,运气只是成为女巫的一部分条件而已。”
贝奇有些沮丧:“我找到了一枚发卡——我可以用它吗?”
蒂克小姐叹了口气:“放在你的沙姆博上?当然可以。不过你仍然需要一个有生命的东西,蝴蝶、蚂蚁之类的。不过要记住——不能杀死它们,应该让它们自己离开。”
“哦,好的。”贝奇说。她在身后的灌木丛里摸索了一阵,拿出了一只个头很大的绿色毛毛虫。
“你学我!”南希说。
蒂克小姐笑起来:“做女巫一定要机灵,把眼睛擦亮,看见什么就学什么。做得好,贝奇。”贝奇三两下将毛毛虫拴在一截旧线头上,另一头不知怎的就系在她的一根手指上。她用其余的几根指头使劲地将发卡别在了沙姆博上。
南希噘着嘴,把她的毛毛虫也举到半空中,毛毛虫正使劲蠕动,想钻进一团羊毛里。
天空中突然划过一道闪电,滚过一阵雷声,两个女孩都说:“是我,是我用我的小沙姆博弄的。”
蒂克小姐又笑了。不管是初升的太阳,还是一道彩虹、一道闪电或是一片乌云,为什么总有人坚信这些东西是因自己而起呢?她知道,要是这两个姑娘发现自己真的可以控制天上的风暴,她们一定会惊声尖叫着逃回家的——她们的母亲很可能还要帮她们换洗内裤。不过,要做女巫,有自信是个良好的开端。
“老师,老师!”贝奇说着指指沙姆博。一枚发卡正跟她的毛毛虫一起悬浮在空中。
“你做得很好。”蒂克小姐说,“真的非常好。”
“那,这个呢?”南希话音未落,她的沙姆博就塌了下来,一撮羊毛飘落在地上,小毛毛虫坐在上面,活像一个骑扫帚的女巫。她竖起一根手指,指尖好像要喷出火来。
“非常好。”蒂克小姐说,“你们两个都掌握了沙姆博的做法。接下来就是学习,每天都要学习。”她严肃地说。
不过她心里想的是,好吧,蒂凡尼女士一定想见见你们两个,我很确定。
精灵国里笙歌不断——旋律和谐悦耳,一个个音符旋转着升到空中。花朵盛开的树上,靠近树梢的地方有个精灵懒洋洋地坐在一根纤细的树枝上。为了解闷儿,他把音符变成一团团色彩各异的雾,在精灵们头顶舞动,为宫廷取乐。
取悦精灵并不难,最好的方式就是伤害其他生物,音乐则紧随其后,排在第二位。
乐手是人类。他被一名精灵富有法力的竖琴声所吸引,走进森林,继而被挟持到这里演奏,为豌豆花勋爵演奏。精灵们十分擅长延续玩物的生命,有时能让他们活上好几个星期。这个吹笛子的男人是他们有趣的新玩具,豌豆花漫不经心地想,不知这个人能坚持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