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地底层(第2/4页)
“真及时。”王子说道,他们这就出发。王子骑上马,普德格勒姆爬到姬尔后面,戈尔格在前面带路。它一边走一边传播信息,说女巫已经死了。四个地上世界的人不是敌人。小精灵们把这消息一传十,十传百,一会儿工夫整个地下世界都欢呼起来了。成千上万个小精灵跳啊,蹦啊,翻跟头,竖蜻蜓,跳背,放鞭炮,还有很多人围着黑炭和雪花。王子只好把他自己是怎么中了魔法,又怎么被解救出来的过程讲了又讲,最起码说了有十遍。
他们就这样一路前进来到裂缝处。裂缝约有一千英尺长,二百英尺宽。他们下了马,从边缘往下敲了敲。热浪扑面而来,携带着一种他们从来没有闻过的气味。又浓又辣又刺激,让人忍不住打喷嚏。裂缝的深处很亮,一开始把他们的眼睛都照花了,什么也看不清楚。等他们习惯之后才看出来是一条火河,河两岸是田野和放着耀眼光芒的小树林。跟那条河比起来,这光芒不算什么。河里五颜六色的,蓝色、红色、绿色、白色混在一起,就像正午时分热带阳光照射到一块彩色玻璃上一样。红光下,他们看到成千上万名精灵正顺着凹凸不平的裂缝向下爬,黑压压的像一群蚂蚁。
“各位大人,”戈尔格说(他们回头看时眼睛已经花了眼前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各位大人,你们为什么不到比瑟姆去呢? 在那儿可比上面那个冷冰冰、光秃秃、无遮无拦的国家快乐多了。去做个短暂的访问也好啊。”
姬尔想当然地认为不会有谁同意这个馊主意的,令她吃惊的是, 她听见王子说:“说实话,我的朋友戈尔格,我也想跟你一起下去, 因为这肯定很有意思,凡人肯定从来没去过比瑟姆,以后也不一定会有机会去。当一年一年过去,无论是谁,只要想起自己曾经有机会去地球最深的地方探险,却避而不去,肯定会懊恼不已的。但是人能在那里生活吗?你们不会在那条火河里游来游去吧。”
“噢,不,大人,我们不。火蛇才生活在火里。”
“火蛇?是什么动物?”王子问。
“很难说它是什么动物,大人。”戈尔格说,“因为它们太热了, 眼睛受不了没法看。不过它们大部分像小龙,常常在火焰外面和我们说话。它们的口才好极了,能说会道,说起来没个完。”
姬尔看了尤斯塔斯一眼。原本她坚信尤斯塔斯跟她一样讨厌这个爬下裂缝去的主意。可是当她看到他的脸色时,心不由得一沉。看上去他倒像个王子,而不是实验中学里的那个尤斯塔斯了。因为他正想起自己跟凯斯宾国王一起航行的日子。
“殿下,”他说,“要是我的老朋友老鼠骑士雷佩契普在这儿, 他肯定会说如果我们不去比瑟姆冒险,就不是男子汉。”
“到了下面,”戈尔格说,“我能带你们去看真正的金子、银子还有钻石。”
“胡说,”姬尔粗鲁地插嘴,“难道我们不知道,这里已经在最深的矿下面?”
“是的,”戈尔格说,“我听说过地壳上那些擦痕,地面上的人都把它叫做矿。那就是你们能弄到死了的金银珠宝的地方。在比瑟姆,我们的金银珠宝都是活的,还在生长呢。在那里,我能给你们摘下一串串能吃的红宝石,给你挤上一杯杯钻石汁。一旦你尝过比瑟姆活生生的珠宝,就不会去碰那些冷冰冰的、死了的金银珠宝了。”
“我父亲去世界尽头了,”瑞利安沉思道,“要是他的儿子去地底层,倒也有趣。”
“要是殿下趁父亲活着的时候再见到他,我想他会更高兴的。” 普德格勒姆说,“我们该去找坑道了。”
“我死都不愿意下去。”姬尔说。
“哎呀,要是各位真的要动身回到地上去,”戈尔格说,“有一段路比这里还要低呢,说不定,如果洪水还在继续上涨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