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盟约(第6/10页)
“我不介意。”我绝望而冒险地说道。
博瑞屈抬起头,用严厉的眼神看着我:“哟,你今天晚上还真有聊天的兴致,是吧?”我低头不看他。“你就住在这里,”我赌气指出,“你也不是小流浪狗啊!”
“我也不是王子的私生子。”他简洁地说,“从今以后你就住在城堡里,蜚滋,就是这样。”
我壮起胆子看向他,他又低下头对着自己的手说话了。
“我宁愿自己是小流浪狗。”我大着胆子说,满心的恐惧让我声音都变了,我又加上一句,“你不会让他们对小流浪狗这么做的,让他们一下子改变它所有的一切。他们把那只猎犬宝宝送给古林斯比爵士的时候,你还把你的旧衬衫跟它一起送去,让它能有个闻起来像家的东西,可以慢慢适应新环境。”
“唔,”他说,“我没有……过来这里,蜚滋。过来,小子。”
我像小狗般走过去,走向我唯一的主人,他在我背上轻拍一下,揉揉我的头发,就像我是头猎犬般。
“好啦,别害怕,没什么好怕的。再说,”他说,我听出他的语气有所软化,“他们只是告诉我们,说你会在城堡楼上有自己的房间,没有人说你每天晚上都要睡在那里啊!如果哪天晚上你觉得那里太安静,还是可以下来这里嘛,蜚滋,嗯?这样可以吧?”
“我想是吧。”我咕哝着说。
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变化来得迅速而猛烈。天一亮博瑞屈就叫醒我,把我又刷又洗,我头发披散在眼睛上的部分被剪短,其余部分则绑成辫子垂在背后,就像堡里的其他成年男子那样。他叫我穿上我最好的衣服,结果发现衣服穿在我身上已经变得太小,他啧了一声,耸耸肩说就先凑和着穿吧!
接着我们到马厩去,他把那匹已经分配给我的母马指给我看。那匹马的毛皮是灰色中略带一些斑点的,鬃毛、尾巴、鼻子和腿的下半部则是黑色,好像沾了煤灰一样,所以它的名字就叫“煤灰”。这是一匹温驯的马,它体型优美,看得出受到了很好的照料,很难找到比它更没有挑战性的坐骑了。我本来还孩子气地希望至少能骑到一匹精神抖擞的阉马,但是得到的却是煤灰。我试着隐藏失望之情,但博瑞屈一定是感觉到了,“你觉得它不怎么样,是吧?唔,蜚滋,你以前是有过多少匹马啊,让你现在对煤灰这么一匹乖巧健康的马不屑一顾?你对它要温和一点,它现在怀了小马,是克己爵士那匹脾气坏得很的枣红色种马的种。之前柯布一直在训练它,想把它训练成捕猎用的马,不过我觉得它比较适合给你骑。他有点不高兴,但我答应他把煤灰生出来的小马交给他从头训起。”
博瑞屈给我准备了一个旧马鞍,很坚决地表示不管国王怎么说,我得先展现出像样的骑术,他才会让人给我做个新马鞍。煤灰步伐平稳,敏捷地回应缰绳和我膝盖的动作,柯布把它训练得好极了。它的性情和思绪让我想到安静的池塘。就算它正在想事情,想的也不是我们正在做的事,但博瑞屈非常仔细地监视着我,我不敢冒险去尝试了解它的思绪,于是我盲目地骑着它,只能用我的膝盖、用缰绳、用重心的转移来跟它交谈。这番努力很耗体力,让我早在这第一堂课还没结束之前就筋疲力尽了,博瑞屈也知道,但他并没有因此允许我早退。我依然得给它梳洗、喂食,然后清理我的马鞍和马具,直到它的鬃毛被梳理得毫无纠结,马鞍的旧皮革被油擦得发亮,我才得以离开,到厨房去吃饭。
但当我拔腿要朝厨房后门冲去的时候,博瑞屈一手按在我肩上。
“你不能再去那里吃东西了,”他告诉我,语气坚定,“那里只适合守卫、园丁之类的人去。贵族和他们的贴身仆人在另一个厅里用餐,从今以后你要到那里去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