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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吧,尽管目前看不出这女人有什么野心,何况她父亲也不算什么威胁,而丈夫忙着收集古董字画之类,大部分时间都不在汉金。她丈夫有一整栋房子来存放这些东西。

据说,她丈夫如今为一位非常年轻的姑娘神魂颠倒,似乎还把她从妓院里赎了出来,安置在延陵城里的一栋宅子里。这没啥大惊小怪的,说真的,有这样一个与众不同的妻子,丈夫会这么做真没啥奇怪的。他们还没有孩子。要不是官家这么宠着她,齐威不休了她才怪呢。物议纷纷,就是这样。

此外,可以确凿无疑的是,官家与她还没有过鱼水情谊——这类事情也相当要紧。这个林珊相貌还算好看,尽管有些举止不端,身在这么多男人中间也不觉拘束,而且,以第十二朝的审美,她个子太高了。

跟她相比,这个身穿金绿衣裳的歌女,眉毛精致,香气袭人……

林珊看着那歌女,看一会儿就忍不住瞥向别处。这女子不论是演奏技巧还是唱功都十分了得——这是自然,不然怎么来这里?不仅如此,她的美貌也让人神往。可每次林珊看过去,都会看见那女人的一双小脚,按照歌楼如今流行的方式缠了起来。

方才她从步辇里出来,迈着矫揉造作的步子,一步三摇地走向亭子,又让两个宦官一边一个帮扶着,上了三级台阶。林珊眼见此景,感觉像是受到了侮辱。

而这种……新的审美潮流,似乎不光流行于歌楼妓馆之间。林珊在宗亲宅里也曾听见宗女中间谈及此事,大部分人感到厌恶,但另一些则说,缠足也许能帮女儿争取到更多的关注,因为这样可以显示女儿们如何致力于仪态——也许还有顺服。

林珊曾经跟丈夫说起过自己对缠足的厌恶,奇怪的是,丈夫居然一语不发。随后她又说给父亲听。

那天晚上,林廓和女儿一起小酌了三杯黄酒,然后说道:“孩子啊,如今的男人早就连骑马打猎都不会了,不论去哪儿,哪怕是一墙之隔,都要让人抬过去,那他要怎样才能保证女人比自己还不如?就是这样。眼下的情形,就是如此。”

世人都觉得父亲性情随和,与世无争,可他从来都不留起小拇指指甲,以此表示自己蔑视武术。的确,他拉不开硬弓,不过他知道该怎么拉,不仅如此,他还不顾世俗偏见,教女儿开弓射箭。此外,父女二人还经常徒步在汉金四处闲逛,不然就骑马去往乡村。林珊至今都清楚记得,自己小时候如何紧迈着步子,好跟上父亲。

眼前这个女子,弹着琵琶,唱着林珊新填的、危险的《蝶恋花》,一曲过后,连从亭子下去都做不到,只能把香软的身子倚着男人,由着别人把自己搀下去。

她唱起林珊的新词。她怀抱琵琶,神情泰然自若,声音婉转圆润,让人心驰神往……所谓的“词”,就是把新的内容填进旧的曲子里。林珊从自己站着的位置仔细看着官家。看官家的脸色永远是明智之举。

泪湿罗衣脂粉满,西去铁门,唱到千千遍。人道山长山又断,萧萧微雨闻孤馆。

惜别伤离方寸乱,忘了临行,酒盏深和浅。好把音书凭过雁,汉金不似蓬莱远。

这首词过于直白,直白到了危险的地步,尤其是词中提到了那个人,又以这样的句子做结尾。

林珊知道,自己这样做很傻,没准儿还会连累其他人。她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如此冲动,但她知道,这冲动跟她心中的忧虑有关。

歌女怀中的琵琶弹出了最后一个音,然后环顾四周,对每一个人都微微一笑。林珊心想,不知她明不明白自己唱的是什么——也许不明白吧。跟着又想,不知道自己会不会从此受到冷遇。歌女一曲终了,众人之中马上响起一阵冷冰冰的交头接耳,紧跟着,所有人又一下子安静下来,因为那些对这首词大摇其头的人突然发现官家在笑——看官家的脸色永远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