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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在绿色和金色的阴霾中乾神之歌 第一章 苔瑟宝慕夫人开车向南去(第3/14页)

“你有没有卧(货)车、或是盖(卡)车、或是粗足(出租)车?”罗兰问,手中的枪指向店主的前胸。

杰克走上一步,站到罗兰身旁。“你开什么车?”他问店主,“他问的是这个意思。”

“卡车!”店主明白了,“国际丰收者,皮卡!就停在外面的停车场里!”他的手突然伸进了围裙,罗兰差一丁点儿就开枪了。店主——真仁慈——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店里所有的顾客都脸朝下趴在地板上,包括那个在柜台付账的女人。罗兰可以闻到她所购买的鸡肉的浓香,不禁饿得胃疼。他累极了,饿极了,并且悲伤过度,还有太多的事情需要他去想,太多了。他的思维几乎跟不上。杰克会说他需要“叫停休息,”但罗兰在即将发生的未来态中丝毫找不到能停歇的时间。

店主是在掏一串钥匙。手指抖个不停,钥匙也叮当碰响。近黄昏时的阳光透过窗玻璃斜照在他们身上,并在枪侠的眼里反射出斑驳的光影。系着白围裙的店主先是未经同意突然地把一只手伸出了视野(动作还不慢);而现在,又拎起一串耀眼反光的物件晃了晃拿着枪的对手的双眼。简直像是在找死。不过,那天的伏击也是这样的,不是吗?店主(那时候腿脚更机灵,也还没有鳏夫似的驼背)跟着他和埃蒂到处转,像只免不了被踩一脚的小猫咪,好像对枪林弹雨视若无睹(恰如他无视开枪击中他的人)。但站在另一个立场上,罗兰也记得,他曾谈到他儿子,口吻就像是在剃头店里排队等着坐到剪刀底下的顾客。接着,卡-霾①,『注:卡-霾(ka-Mai),中世界高等语,意为“卡的傻瓜”、“卡的捉弄”。』总是安危骤转。至少要等卡厌烦了他们的滑稽把戏,才会一掌将他们掴出世界。

“去取皮卡,开着车走吧!”店主在对他说,“归你们了!我把车给你们了!真的!”

“要是你再让那些该死的闪亮的钥匙在我眼前晃个不停,先生,我取走的就将是你的命,”罗兰说。柜台里还有一只钟。他已经注意到了,这个世界里到处都是钟表,仿佛活在这里的人们妄想用这种办法囚禁时间。再过十分钟就是四点了,也就是说他们到达美国这边已经有九分钟了。时间在奔跑,狂跑。斯蒂芬·金就在附近,差不多准备好了要去散步,哪怕他自己一无所知,还是性命垂危。要不,这事儿已经发生了?他们——至少,罗兰——曾经坚持认为作家的死会让他们大受挫败,好比是另一次光震,但也许并非是事实。也许,他死了,其后果会更加不堪设想。

“从这里到龟背大道要多久?”罗兰冲着店主厉声问道。

老先生只是呆立着,两眼瞪得圆圆的,惊惶的眼泪打着转儿。而罗兰这辈子都没像现在这样想开枪杀人……起码可以用手枪抽他几下吧。他蠢得像只卡在石缝里的山羊。

这时候,趴在柜台上的女人发声了。她正仰起头看着罗兰和杰克,双手背在身后。“那是在洛弗尔,先生。距离这里大约五英里。”

一看到她的眼睛——褐色的大眼睛,虽害怕却不惊慌——罗兰就知道这才是他想要的人,不是店主。除非——

他转身对杰克说:“你可以开店主的卡车吗?开五英里?”

罗兰看到男孩很想说“是,”但又意识到他无法担负这种责任,因为他这辈子从未开过车,一旦失手就全完了。

“不,”杰克答,“我觉得不行。你呢?”

罗兰以前看过埃蒂开约翰·卡伦的车。看起来不太难……但那只是他屁股的感受。罗莎就曾经说过,灼拧痛扩散得很快——就像狂风纵野火——现在他明白了她的意思。在前往卡拉·布林·斯特吉斯的铁轨上,臀部抽搐般的疼痛只是偶发。可现在呢,就像是被灌进了烧红的铅块,再用倒刺铁丝里里外外裹了个严实。疼痛不断扩散,向下蔓延到他的腿,直至右脚踝。他见过埃蒂如何踩踏刹车和油门,一会儿踩这个让汽车加速,一会儿又踩那个减速,但总是使用右脚。这也就意味着右侧臀部始终在连动状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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