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麦卡锡(第2/8页)
出乎他意料的是,他仍然喜欢到营地来,从某些方面而言,甚至比以前更喜欢了。彻夜的长谈——谈书籍,谈政治,谈他们小时候干的那些糗事儿,谈未来的打算。他们都是三十来岁,都还年轻,可以有打算,有各种各样的打算,旧时的联系仍然很紧 密。
白天的时光——他独自待在瞭望棚上的时光——同样很好。他带了一本书,一台随身听,还有一个睡袋,觉得冷的时候就把下半身套进去。但是第二天,他就不用随身听了,他发现自己更喜欢森林的音乐:风儿在杉树中的沙沙声,乌鸦发出的嘎嘎声。他读一会儿书,喝几口咖啡,再读一会儿书,有时候将身子从睡袋里挪出来(睡袋的红色与十字路口的红灯一般显眼),在瞭望棚边方便一下。他有一个大家庭,还有一大群同事。他生性喜欢热闹,对家人和同事(当然还有学生,一届又一届的学生)的所有朋友都乐于结交,并且与他们相处融洽。只是在到了这里之后,在这上面,他才意识到,寂静的魅力仍然具体可感,仍然难以抗拒。就像与老朋友久别重 逢。
“伙计,你确定你想待在那上面吗?”亨利昨天早上问他,“我是说,你完全可以跟我一起去。我们不会让你那条腿太受累的,我保 证。”
“别管他,”彼得说,“他喜欢那儿。对吧,琼西小 子?”
“算是吧,”他回答道,不愿再多费口舌——比如,说他其实真的很喜欢这儿。有些事情即使是告诉最亲密的朋友,你也会觉得不安全。而有些时候,你不说他们也知 道。
“告诉你吧,”比弗说着,拿起一支铅笔,轻轻地咬起来——这是他最为喜爱、最根深蒂固的习惯,早在小学一年级就开始了,“我喜欢回来时看到你待在上面,就像那些狗屁胡侃的书中所讲的桅杆瞭望台。警醒点儿,伙 计。”
“看,有船!”琼西脱口而出,他们不由得哈哈大笑,不过琼西听懂了比弗的意思,他感觉到了。警醒点儿。一边想着心事,一边留意是否有船只、鲨鱼或别的什么东西出现。下来时他的髋部很疼,装着大便的袋子在背上沉甸甸的,沿着钉在树干上的木梯级往下爬时,他感觉动作很慢,很笨拙,不过这没关系。实际上还很好。事情总会变化,只有傻瓜才相信变化总是会更 糟。
当时他就是这么想 的。
4
听到有东西穿过灌木时的沙沙声和树枝轻微的断裂声——他丝毫没有怀疑这是一头鹿渐渐走近的声音——琼西想起父亲说过的一句话:你不主动找运气,运气自会来找你。林赛·琼斯这辈子一事无成,也没说过什么值得一记的话。但这句话却是例外,眼下的情形就是又一项证据:他几天前刚刚决定不再猎鹿,这会儿却有一头鹿送上门来,而且从声音判断,还是一头体型很大的鹿——几乎可以肯定是一头公鹿,可能跟人一样 大。
琼西怎么也不会想到会真的是一个人。这里是位于兰奇利以北五十英里处的一个非自治市,离这儿最近的猎手都在步行两小时的路程之外,最近的公路——也就是去戈斯林商店时最后要走的那条路——离这儿起码也有十六英 里。
嗯,他想,我好像并没有发过誓似 的。
是的,他并没有发誓。明年十一月来这儿时,他可能会带尼康相机而不是伽兰德猎枪,可现在还不是明年,而猎枪就在手边。他可不想把一头送上门来的鹿白白放走。
琼西拧紧咖啡杯的红色杯盖,把杯子放到一边。接着,就像脱掉一只大棉袜似的,他把睡袋从下半身褪下来(因为髋部行动不便不免蹙着眉头),然后拿起猎枪。没有必要加装子弹,以免弄出的响声太大,把鹿吓跑;老习惯真是根深蒂固,他刚刚拉开枪栓,猎枪就已经蓄势待发了。在这个过程中,他一直稳稳地站在那儿。过去的狂喜不见了,但留下了一点残迹——他的脉搏加快了,他喜欢这种感觉。发生那次事故之后,类似这样的反应他都喜欢,仿佛如今有了两个他,一个是在街上被撞倒之前的他,另一个是在马萨总医院苏醒过来——如果可以把那种迟缓和药物作用下的迷糊意识称为苏醒的话——后更为谨慎、更为老成的他。有时候,他仍然听到有个声音——不知道是谁的,但不是他自己的——在那儿喊着请停下来,我受不了啦,快给我打一针,马西在哪儿,我要马西。他觉得那是死神的声音,死神在街上没能抓住他,于是又回到医院来完成使命;死神摇身变成一个痛苦的男人(也可能是一个女人,很难分得清楚),口里叫的是马西,但真正想要的是琼 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