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 情|PASSION(第3/17页)

“好吧。”她快快地说道。她的意思可能是说,好吧,别生气,我知道这不是激将,我知道你不会那样干的。也可以理解为,好吧,我答应一起出去就是了。她自己也不太清楚究竟是哪一种意思。可是他把话理解成同意了,当下便安排起来——连声音都没有压低,也没有注意到周围的用餐者朝他投来的目光——说是第二天下班以后就来接她。

他真的带她去看电影了。他们看的片子是《新娘的父亲》。格雷斯一点也不喜欢这部影片。她讨厌里面的那些像伊丽莎白·泰勒的女孩子,她讨厌被宠坏的富家小姐,她们什么负担都没有,只会撒娇发嗲、索钱要物。莫里说那不过是一出逗趣的喜剧罢了,但她说问题不在这里。她也分析不清楚问题关键到底在什么地方。换了别人都会认为,那是因为她当女招待,穷得上不起大学,如果她结婚也想摆这样的排场,那真得节衣缩食省上好多年,自己来负担这笔费用才行。(莫里也是这么想的,不过他对于她能这样想却没一点看不起的意思,相反倒几乎是怀着敬意呢。)

她无法解释,自己也不太明白,她所感觉到的并不完全是妒忌,而是一种愤怒。并非因为她不能那样散漫地花钱购物,那样穿衣打扮。而是因为人们都认为女孩子就应该这样。那就是男人——一般人,所有的人——认为她们应该是的样子。漂亮、当成宝贝似的供着哄着宠着,自私而又蠢笨。女孩子似乎就应该这样,那才有人为之神魂颠倒。这以后呢,又会当上母亲,一心都扑在孩子们的身上。自私倒不自私了,但还是一样无知。永远都是如此。

她正为此而怒气冲冲,但是身边却坐着一个爱上了她的男孩,因为他相信——顷刻之间就相信——她在思想与心灵上都是既成熟又有自己的独立见解的,而且还把她的贫穷视为一圈有思想性的浪漫光环。(他自然知道她穷,不仅是因为她在干着的活儿,而且也因为她说话有很重的渥太华峡谷的乡音,这一点当时连她自己都还未能察觉到。)

他尊重她对影片的看法。现在既然听了她结结巴巴、充满火气的分析,他倒也打算试着讲讲自己的想法了。他说,他现在认识到,人性中,再没有比妒忌更为幼稚、更为女人气的了。这一点他算是明白了。他反对妒忌,就跟她不能容忍轻浮、不满足于像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她是不同凡俗的呀。

格雷斯一直记得那天晚上自己穿的是什么衣服。一条深蓝色的舞裙,一件白上衣——透过那上面花边的镂孔可以窥见她乳胸的上部,还系着根宽宽的玫瑰红色松紧腰带。显然,在表现出来的她与希望别人认定的她之间,是存在着差别的。但她身上绝无那会儿时兴的那种小巧精致或是精心修饰的痕迹。衣裙边上有些破损,事实上,还使她带点儿吉卜赛风格呢,何况还有最不值钱的镀银手镯,以及那一头又长又卷、野性十足的深色头发,若是上班端盘子,她是得把头发用网罩套起来的。

不同凡俗呀。

他跟妈妈谈到了她,妈妈说:“你一定要把你的这个格雷斯带到家里来一起吃一顿饭。”

这对她来说全然是件新鲜事,立刻就使她感到异常愉快。事实上,她一下子就喜欢上特拉弗斯太太了,就跟莫里一下子就爱上了她一样。当然,她一般是不会如此晕头晕脑地被迷住、成为精神上的俘虏的,这不合她的天性,她跟莫里可不一样。

格雷斯是由她的舅舅舅妈带大的,严格地说应该是舅公舅婆。她母亲在她三岁时就去世了,她父亲移居去了萨斯喀彻温,另行建立起了家庭。带大她的那对老夫妻对她很好,甚至很以她为骄傲,只是不太清楚应该怎么管她,因为他们不善于与别人交流。舅公以编结藤椅为生,他教会了格雷斯该怎么编,以便自己眼力不济时最终有人把这门手艺接过去。可是接着她有了夏季上伯莱瀑布去打工的机会,虽然他不舍得——舅婆也一样——让她去,不过他也相信,在她安定下来之前多体会一些人生经验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