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章 烈焰徐父(第2/4页)
3号法官道:“反对理由不太充分。”
司马落道:“证人,请问你知道被告送鱼到王家鱼汤吗?”
老板回答:“知道。前几个礼拜,有一次王侠有急事关门,让被告把鱼先放在我店铺里。我也是那次才认识的被告。”
司马落问:“你经常看见被告进出王家鱼汤吗?”
老板摇头:“没注意那么多,不过看见过三轮车停在路边,街道很窄,有辆车过不去,司机下车叫骂几句,我看见被告跑出来,把三轮车挪边路肩。”
司马落:“你讨厌被告吗?”
老板:“怎么可能,又不怎么认识,聊都没聊几句。”
司马落:“你不可能诬陷他了。”
老板怒了:“我肯定不会诬陷他,你去查查我的履历,你不要血口喷人。”
司马落不生气:“谢谢。”
上官文道:“证人,听的出来你和被告不熟。”
老板:“不太熟。”
上官文:“被告穿了雨衣,头发也是湿的,你也说路灯暗,王家鱼汤门口路肩没有路灯。为什么你就一眼认出来他是被告呢?”
老板:“三轮车啊。”
陪审席一片哗然,老板是认车后推断出人。司马落头疼。上官文一拍掌:“谢谢。”
曹云看得出来这是上官文的临场发挥,他发现问题,追问问题,得到了答案。曹云相信老板说的是真的。老板不太肯定那天门口是不是被告,但是因为被告和三轮车有关,他就认为是被告了。
情侣口供松动,稍有嫌疑。便利店老板证词基本被上官文打掉。控方司马落还有很多牌可以打,但司马落现在不太敢出来,他手中的牌对方都是知道的。司马落担心辩方已经有应付自己牌面的手段。
司马落属于稳扎稳打型,临场应变能力比较一般。他的优点是想的多,想的细,毕竟不是竞赛,法庭肯定会给他充足思考时间。只要有时间,他就可以将事态梳理出来。
司马落:“由于本案两份重要口供受到一定的质疑,我需要一定时间收集资料,申请休庭。”
一号法官道:“司马检察官,烈焰法庭的时间比较宝贵,不能想休庭就休庭。这次因为你的理由充分,我们同意暂时休庭。但是时间不会给你很多,下午两点继续开庭。”
……
曹云回到自己房间,已经是上午十点多,没有人询问曹云想吃什么,估计午饭也就盒饭对付过去了。
十一点三十分,电话响起,服务员转达了司马落的意思,司马落房间菜色不错,问曹云是不是愿意过去蹭饭。曹云回答:我考虑一下。
曹云现在处境有些尴尬,如果帮助司马落,徐娜肯定会怨恨他。这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曹云没有立场要帮助司马落。从公来说,曹云是听审,是律师。从私来说,司马落不可能拿钱雇曹云。
维护法律算不算一个理由呢?不,曹云帮助司马落,在大家看来不是维护法律,而是维护法律的判决。司马落是检控官,他要维持徐父有罪判决,无可厚非。
曹云认定徐父是凶手,这种概念在理智上是不对的。曹云也希望徐父得到惩罚,徐父行为不值得同情。假设徐父无罪释放,他将是一个很危险的人物。因为徐父认为在监狱的生活要比在外面的生活好的多。作为长期合作生意伙伴,经常见面,互相帮助的熟人,徐父还能那么果断的下手,此人不可留。
正在犹豫中,又有电话来了,服务员告知,上官文想拜访曹云。
从礼节上没有拒绝的必要,并且还不知道人家想说什么。曹云回答可以。
上官文进入曹云房间,一看桌子上的盒饭,说先等等。去自己房间端了两盘肉过来,大盘鸡和盐水鸭,还有果汁和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