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四子抢劫案(上)(第2/2页)
“反对。”梅子律师察觉到不妙了。
“反对无效,这属于证人说明。检方还有问题吗?”
“没了。”
法官例行公事:“第四被告辩护人有问题询问证人吗?”
“有。”
令狐恬儿走到幸子面前,问:“你刚才说你们四人友谊,友情,现在在法庭上的证词又脱离了这个联盟,我应该怎么相信你。”
法官看了一眼检控官,你个傻X,这才是你应该问的问题。
幸子道:“因为爱子是无辜的,她劝说过我,我不能让她承担这个罪名。”
令狐恬儿问:“你和爱子关系好吗?相对于福子和梅子来说?”
幸子道:“其实我和爱子关系是最差的,高三时候我们就因为男生的事打过架,是福子劝和。还有我今年生日派对本来不想邀请她,是我妈咪说服我。就在打人前一周,我们还在寝室发生了争吵,惊动了生管老师和保卫老师。”
令狐恬儿问:“为什么争吵?”
幸子道:“她说XXX(明星)是垃圾,喂,他是我的男神,爱子知道我喜欢他。”
令狐恬儿:“即使你们实际关系并不好,你还是愿意证明爱子劝说过你多次?”
幸子道:“因为这是事实,在法庭上不能说谎。”
令狐恬儿微笑点头以鼓励幸子,而后问:“在爱子这样的说明下,你为什么没有去派出所呢?纯粹是因为忙吗?”
幸子有些犹豫,道:“不全是,在打人第二天晚上我本来打算去派出所,一个原因是因为晚餐时候大家说的话让我犹豫。第二个原因是我咨询了青松学长,青松学长是法律系的学生,他说,这种事警察不会在意二十元,山井本人也不可能注意到少了二十元。他反倒劝我不要去派出所。”
令狐恬儿问:“他大概是怎么说的?”
幸子道:“我记得他是说,这种事既然发生,还做了笔录,那就无法更改。让我不要提这件事是最好的。我说爱子劝说我去派出所说明。青松学长说,警察本没注意笔录中的二十元,你现在说明等同自首,而且你就是首犯。所以我一直非常犹豫,也很焦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检控官道:“请求休庭,我们没有青松学长的笔录。”
曹云提醒道:“检察官先生,青松学长是幸子辩方的第一证人,一会你可以直接询问。”
“是吗?”检控官有些手忙脚乱。他知道有一些学生和老师会出庭作证,他本以为他们只是来法庭证明两人品学兼优,没想到还有这种功能。
令狐恬儿转向法官:“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认罪,承认自己的行为不对,并且还取得了受害者的谅解。她也挣扎过,因为各种客观和主观的原因,她最终没有去派出所自首。她只是一名学生,没有接触过社会。唯一一位提供法律意见的学生又阻止了她做出正确的选择。我恳请法官考虑到本案不存在社会危害,请给被告幸子一次重生的机会。”
“反对,现在不是结案陈词时间。”检控官道。
法官点头:“反对有效,如果没有问题,传第二位证人,爱子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