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4/8页)
名字顺利通过,大家积极投入工作。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已是九月份。
某个凌晨两点,毫无征兆地,我接到了一通陌生电话,号码像是国际长途。我心想不会是什么骗钱的电话吧,迟疑了下还是接了。那边沉默了十多秒,就在我要挂断时,一个声音平静地从听筒里传来:“我下星期结婚。”
我这才反应过来,是简凝。
“……恭喜。”我不知还能说点什么,又陷入沉默。没多久,那边又说:“昨天我妹妹来找我了,她很久没来找过我了。”声音波澜不惊。
“哦,这样,她说什么了没?”尽管在听到她声音后,我就咬牙强迫自己表现得冷漠无情,为了她慢慢好转的病情,绝对不可以说任何让她动摇的话。可这一刻我的心还是提了起来,我不敢告诉她,自她走后,我确实很不习惯。
而且,其实还有件事我没告诉任何人,简凝把那个保存了五年的手机还给我后,我找出通用的充电器,才发现手机并没坏。里面的短信存得满满当当,一条也没有删掉,全是我跟陆笙南的回忆。而收到她的最后一条短信,时间是那天凌晨三点多,内容是:白痴,你手机忘我家啦。
我几乎可以想象,她十八岁生日的那晚,发完这条短信后,肯定马上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件蠢事,她应该会狠狠拍下自己的脑袋笑自己笨吧,然后匆忙地翻身下床,穿上拖鞋,睡衣也来不及换,就抓着我的手机跑下楼去追我。她永远不会知道,那个决定,从此改变了她的一生。每次想到这我就心如淬火。生活多么残忍,活着的我们,又是多么脆弱。
“她说,她原谅你了,忘了她吧。”沉默很久后,简凝说。
“好。”
……
三分钟的越洋电话,没有礼貌的再见,没有温情的晚安,就此僵冷结束。那晚我把头埋进了枕头里,极力扼杀着自己想哭的冲动。只是在后来,我又多了一个习惯,我不再听孙燕姿的歌,尤其是那些老歌,一秒钟都不能听。无论什么聚会,去唱KTV时谁要点了她的歌我就得立马起身上厕所,或者出门去假装接电话。
偶尔,我也会梦到简凝,都是些稍纵即逝的片段。有时就连我自己都分不清哪些只存在于梦中哪些又曾真实发生过。但有一幕我记得特别清楚,我们坐在寂静的公用座椅上,彼此无言。那是在黄昏的候车大厅,乘客寥寥无几,不时有汽车的鸣笛和行李箱滚轮擦过大理石地板的声音。我们要去某个地方,车还没来。她低头安静地看着一本日本作家的小说,小开本,纯白色封面,边角上有淡雅的花纹。她看得出神,很久后,才缓缓抬起头,朝我淡淡一笑,“走吧。”
我点点头,起身去提行李袋,梦总在这一刻醒来。
九月末,初秋,我回了趟南水镇。
自离婚后,我、爸,还有妈,三人终于碰面。不过是在陈曦老师的葬礼上。对我而言,她的死是有些突然的。但对我爸来说,却早有心理准备。她一直有遗传性败血病,从发作到死去,不过短短六七年;而这些年里,我父亲不惜妻离子散,也还是完完整整地尽了一个老师、情人和丈夫的责任。自上次一别不过短短三个月,爸又苍老了些许。葬礼上,他站在气氛并不压抑甚至有些热闹的人群中,一言不发,孤独得像一棵古松树。那时我好想走过去问一问他:他是不是真的很爱陈曦老师,胜过爱我妈跟我。
当然我没有。或许长大的标志之一就是,对于很多事情,曾经耿耿于怀的答案,都已经不再重要。
葬礼结束后的当晚,我们三人一起吃了顿饭。讽刺的是我们居然选择了麦当劳,就近找的地点。很早以前我们还是一家人时,也经常因为匆忙而跑去麦当劳随便吃点什么,那时候麦当劳还是很新奇的进餐场所,很多小孩都羡慕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