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6/12页)
他带她去自己上大学时住的房间,她被震撼到了,惊叹于房间的古色古香、朴素的设施,还有跟《故园风雨后》场景惊人的相似度。
“你的泰迪熊呢?”她边笑,边问道。
“我可以保证,我跟塞巴斯蒂安·弗莱特没有任何共同点。我可没有大豪宅可以回。”
“哦,”她假装失望地说,“我还在遐想当豪宅夫人呢。”
“我们要买个自己的小豪宅。”他说着把她拉到身边。
“不像布莱兹海德城堡那么豪华,但要属于我们。”
他带她去听他参与演奏的交响乐。他拉大提琴,他的交响乐团毫无疑问,得归为三等,因为牛津不缺出色的乐手和音乐家,他还挤不进精英级别的乐团,但她觉得他太棒了,她坐在教堂观众席的前排,演奏《福莱:安魂曲》的时候,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
“还有什么事是你不会做的?”她问道,“我从没见过会做这么多事的人。”
“用大提琴拉出个调子,做鸡肉砂锅菜?”他谦虚地笑了。她甚至佩服他的厨艺,而他的厨艺完全是自学而成,因为他母亲对食物没有任何兴趣,他不得不花多年的时间来磕磕碰碰地学习。
他们商讨决定,今后的四年一起住在牛津,她去上学。朱利叶斯要找份比书店工资高的工作,这样他们才能租一栋小房子。
“你不用太担心,”丽贝卡说,“咱们要是钱不够,我就多问家里要些。”
朱利叶斯惊愕地看着她:“那可不行。”
他不想啃老。这是他一开始教会她的理念之一,要自食其力。她明白这条原则,即使他知道,她还是拿家里的补贴。他也知道,不能指望她立马放下一辈子养成的习惯。
夏去秋来,一切变得更加浪漫美好。他们在河边漫步,在酒吧吃香肠薯片,在皮特河博物馆里欣赏稀奇古怪的展览—她不停地夸赞渡渡鸟的标本—再去听音乐会。她对音乐的了解勉勉强强,不过朱利叶斯带她了解了弦乐四重奏和车库乐队、让她泪流满面的合唱表演,还有周日午后慵懒的爵士乐。
朱利叶斯辅导她为考试复习,督促她读课本、记名言,一篇一篇写论文。她倒也不需要太多督促。她比他见过的任何一个学生都要积极,她似乎还拥有过目不忘的记忆,读一遍就能背下大段的话。
“我是个怪胎,”她这样告诉他,“我七岁的时候就能背出《凯蒂做了什么》3。”
“对,你是个怪胎。”他打趣道,不过他其实有些被她超人的聪颖吓到了。他觉得她大概能统治全世界。可她没有一心扑在奖学金上,而是希望跟其他学生一样,尽情享乐。他在她第一次醉酒后照顾她醒酒,带她第一次尝试大麻,用他那老爷级棕色Mini在废弃的飞机场教她开车—她有美国驾照,但完全搞不懂手动挡,她花了好半天才弄明白离合器时,他还暗暗窃喜。
“所以你也不完美嘛。”他开玩笑说,这话还惹得她跟他闹别扭。
她参加了入学考试,信心满满地表示自己肯定考过了(朱利叶斯又一次被她的自信惊到,提醒她,英国人都是每次考完试坚持说自己肯定没过)。她跟父母说她搬出了租住屋,跟别人合租了房子,只是没详说是跟谁合租。
“他们信任我。”她跟朱利叶斯说。
“这是他们犯的第一个错误。”他答道,而她假装听了很生气。
他们成了社交国王和女王。在最拉伯雷式的派对上,所有人都想与他们为伴。他们年轻,很少的睡眠时间、很少的钱,也能过日子。除了葡萄酒和音乐,什么都不重要,当然,还有愉快的谈话和书。他们没日没夜地聊书。书店允许他们从店里借书,读完再还回去,只要不弄坏就行。他们每天读一本书,有时一天甚至读两本。真是美好的时光。丽贝卡发现了缪里尔·斯帕克、艾瑞斯·梅铎,对给了她名字的作品完全着迷4,享受她能找到的每一部达夫妮·杜穆里埃作品。他则在她的推荐下,认识了约翰·厄普代克、菲利普·罗斯、诺曼·梅勒。他给她写了一份另类经典完整清单,他承认其实没读过《米德尔马契》时,她让他去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