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12页)
她张口回答,他一眼就看出,这回猜中了她没读过的书。不过她还是好脾气地笑了。
“太好了。”她说,“你这里有吗?”
“当然了。”他领她去对应的书架,拿出一本橙色的企鹅经典本。
他们就那么站了一会儿,朱利叶斯拿着书,女孩看着他。
“你最爱的书是什么?”她问道。
他慌了。既是因为这个问题,也因为是她问了这个问题。他在脑海里掂量着,刚要回答,却见她举起一根指头。
“只能有一个答案哦。”
“可那不是让人在自己的几个孩子里选吗?”
“必须得回答。”
他看得出,她不会退让的。他心里有答案—《一九八四》,薄薄一本,却是完美的创作,每一次重读都能让他胆寒却激动—但是他不会那么轻易告诉她的。
“你要是愿意跟我喝一杯,”他也不知道自己哪儿来的勇气,“我就告诉你。”
她双臂抱胸,脑袋一歪:“我不确定我有兴趣。”但她的微笑背叛了她的言语。
“你该有兴趣。”他答道,说完便往柜台走去,希望她会跟来。她有些反复,想跟他玩捉迷藏,不想他放弃,而他决心要陪她玩下去。
她没有跟着他走。他把书录入系统,她递来一张一英镑的钞票。
“今晚有个乐队演出。”他说,“肯定有高浓度苹果酒,去的都是朋克族,但我觉得一个美国女孩在英国的最后一晚去那儿是再合适不过了。”
他把书装袋,递给她。她看他的眼神里,有种像是不相信的神情,还有一丝丝的倾慕。
朱利叶斯与女孩相处向来很自信。他尊重女孩,他喜欢的是她们的思想,而非外表,似乎正是因为这个,女孩们也觉得他有吸引力。他体贴,却又保持一些神秘感。他与牛津那些公立学校出身的狂妄男生不同。他的穿着打扮也稍稍与众不同—波希米亚风格,天鹅绒的夹克和围巾,头发稍微漂白。他还很好看—高高的颧骨、大大的眼睛,他还偶尔画眼线来衬托。在伦敦长大的他,并不惧怕不懂时尚的人对他打扮的嘲讽。
“为什么不呢?去就去吧。”她终于答道。
“我八点到。”他说。
他到酒吧时,已经八点二十了。她却不见人影。他不知道是她迟到了,还是已经来过,又走了,或者根本没打算出现。他不想因为这个担心,还是顺其自然吧……
他在吧台点了一杯浓苹果酒,品着酒里发酸的苹果味,然后在人群中挤出一条道,找到落日余晖中的一把长椅坐下。这是一家蛮受欢迎的酒吧,但不怎么斯文,他爱的正是这里的不遮掩、不虚伪,而且总有好乐队来这儿演出。此刻,这里有一种欢乐而充满期待的氛围,这是夏日的最后一周,太阳也在道别。朱利叶斯感到他的生活即将改变。但这是否与那个红发女孩有关,他不确定,只觉得有这个可能。
九点钟,有人轻快地拍了一下他的肩。他转过头,是她。
“我本来不打算来。”她说,“我不想爱上你,再去乘明天的飞机。”
“爱上一个人是可以选择的。”
“那可不一定。”她看起来很严肃。
“那咱们就想办法阻止吧。”他起身,拿起自己的品脱玻璃杯,“你尝过苹果酒了吗?”
“还没。”她看起来有些犹豫。
他为她点了半杯,这种酒就算是成年男人,两杯下肚,都会悲鸣起来。他们去看乐队表演,这个乐队是吉普森朋克风,唱的歌都是写心碎、满月的。他又为她点了半杯酒,看着她的微笑变得慵懒,半闭着眼睛。他只想让她那拉斐尔前派画作般的鬈发穿过自己的手指。
“你今晚在哪儿住?”乐队开始收拾器材时,他问道。这时,微醺的酒客们也开始离开酒吧,走进温暖的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