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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那家酒馆门口,看着他走进了酒吧。我对天主说:如果他转身看到我,我就进去,但他并没有转过身子。我开始往家走,但脑子里无法做到不去想他。我俩之间形同陌路差不多已有两年时间。我不知道一天里某个具体的时刻他都在做些什么,可现在他已不再是陌路人了,因为我像以往一样知道他在什么地方。他会再喝上一杯啤酒,然后回到那间熟悉的屋子里去写作。他每天的习惯一如既往,我爱它们,就像一个人爱一件旧衣服一样。我觉得自己被他的这些习惯保护着。我从来也不想要新奇怪异的东西。
我想:我会让他多么快乐呵,而且我是多么容易地就能做到这一点。我重新开始渴望看到他快乐地大笑。亨利不在家。他同人约好了中午下班后一起吃午饭,他又打电话回来,说晚上要到七点钟才能到家。我会等到六点半,然后我就给莫里斯打电话。我会说:我今天晚上和从今以后的每一天晚上都会去你那儿。对没有你的生活,我已经厌倦了。我要收拾东西,把它们装到那只蓝色的大衣箱和那只棕色的小提箱里。我要带上足够度一个月假期穿的衣服。亨利是个文雅的人,到一个月末了时,涉及法律方面的事情就会办妥,当下的怨恨会过去,家里需要的其他东西我可以慢慢来拿。怨恨不会很多:我们两人并非好像还是一对情侣似的,婚姻早已变成了友谊。稍稍过上一段时间后,友谊会像从前一样继续下去。
我顿时有了一种解脱和快乐的感觉。我再也不去担心你了,穿过公共草坪时我这么对天主说,不管你是存在还是不存在,不管你是否会再给莫里斯第二次机会,也不管这一切是否都是我的凭空想象。也许这是我为他要求的第二次机会。我要让他快乐,这是我的第二个誓言,天主,你要是能够阻止我的话就阻止我,你要是能够阻止我的话就阻止我。
我上楼到自己的房间里去给亨利写信。“心爱的亨利……”我写道,但这听上去很虚伪。“最亲爱的”则是一句谎言,所以得用一个像是称呼熟人用的称呼:“亲爱的亨利……”于是我这样写道:“亲爱的亨利,恐怕这对你来说会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但在过去的五年里,我一直爱着莫里斯·本德里克斯。我们有两年时间没有见面,也没有通信,但是没有用。没有他我无法快乐地生活,所以我走了。我知道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自己没有怎么尽到一个做妻子的本分,而且自一九四四年六月以后,我也完全没有能做一个情人,所以我周围的每个人过得都不好。我一度以为自己可以让这份恋情就这么维系着,相信它会慢慢地、以大家都满意的方式结束,然而事情的发展却并非如此。我比一九三九年时更爱莫里斯。我想自己一直太过幼稚,但是现在我意识到:一个人迟早要作出选择,不然就会把各方面的事情都弄糟。再见了,天主保佑你。”我重重地划掉了“天主保佑你”这一句,让它看不出来。这句话听上去有点自以为是的味道,说到底,亨利并不信天主。接下来我想写上“爱你的”,但这个词儿听起来不太合适,尽管我知道它是真实的。我的确是在以自己拙劣的方式爱着亨利。
我把信装进信封,在上面写上“纯粹私函”的字样。我想这样可以提醒亨利,让他别当着别人的面拆开信——因为他可能会领朋友到家里来,而我不想让他的自尊心受到伤害。我拖出箱子,开始装东西,尔后又突然想到:我把信放到哪儿去了?信我马上就找到了,但转念又想:万一匆忙之中我忘了把它放到门厅里,而亨利等我回家左等右等等不到怎么办?于是我又拿着信下楼,把它放在门厅里。我的行装差不多快收拾完了——只有一件晚礼服需要叠起来,亨利还要再过半小时才会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