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otang River /倒淌河(第9/31页)
他说:“我认识那里一个老太婆,人家叫她秃姑娘。不用说,她不止秃了三年五年。她会讲许多奇奇怪怪的故事。她讲,有个女人怀孕五年,生下一块大石头,把它扔到河里。后来有个又丑又穷的男人把它抱走了,天天搂怀里,捂在袍子里,有一天,他发现石头上长出了头发……”
听的人又怕又笑。
他又说:“那地方过节,老人们必然聚在一块唱歌。曲调一点听头都没有,单调极了。但他们唱的时候全都庄重得很。听着听着,你就知道这歌不一般了。他们唱千年前大雪天灾使一族人流浪;唱外族人一次次侵扰他们的草场;还唱朝廷夺去千匹良马却用茶叶[5]来付偿。很久以后,我才明白,这歌谣就是他们民族的一部《荷马史诗》。这歌不用教,等孩子们长大,青年人变老,自然而然也就会以同样悲壮的感情来唱它了。不过这部‘史诗’被祖祖辈辈唱下来,不断添加神话,搞得谁也甭想弄清它的真伪比例。比如刚才说那男人娶石头为妻,他们的‘史诗’也一本正经记载过。他们这一族人只有几千,为什么呢?他们认为必定是祖先娶石为妻的缘故。”
人们又问还有什么还有什么。
“还有一种草,火烧不死。有次雷火把所有草木都烧光了,只剩这种草,牲口吃了全大笑着死掉;人吃了死牲口肉,也都大笑,笑到死。这倒不是听他们唱的,是我从他们县一本野史上看来的……”
大家离去时哈哈着说那鬼地方实在愚昧。
阿尕,你不知哪个时候误吃过那种毒草,所以你一笑就发癫。你会笑得浑身乱颤,遍地打滚,像闹瘟的牲畜那样使劲蹬腿。我真烦你那样笑。可我踢你打你,你也止不住要笑。值得你笑的事怎么那样多?比如我说我爹死了,按当地风俗,入土前晚辈要披麻戴孝,再弄了瓦盆给他摔摔,你就笑啊笑啊,我那一点怀念,半点忧伤一下让你笑没了。
现在我常在梦里被阿尕的笑声吵醒。
明丽来了。那么干净得体地往办公室门口一站,真让我有些受用不住。傍晚,这个雪白皮肤的女人若是你妻子,对你说:呀,我忘了带钥匙。那你福气可是不小。她也不是什么美人儿,但这样就差不离了。往同事中一带,这是我爱人,她的礼貌、温雅,略带小家子气的容貌,再加一点点娇羞和卖弄风情,都好,都合适,简直太给我撑门面了。尽管她已有些发胖,皱纹也逐渐显著。我在这里心醉得一塌糊涂,一刹那间,真巴心巴肝地渴望一个和她共有的家。
杜明丽被他少有的温存目光给弄晕了。甚至在他们初恋时,她也很少被他这样看过。他是那种缺乏情愫的人。她跟他初认识,他就是一副恶狠狠的形象。那时他和她都刚进厂不久。他是工会的活跃分子,羽毛球乒乓球样样行。她什么球也不会,总站在一边看,有球落下来,她就跑上去捡。有次他打完球忽然叫住她:喂,以后你别捡球了。她说为啥。他虎着脸说,你捡球老猫腰。她笑了,你这人真怪,捡球哪能不猫腰。他气鼓鼓的,憋一会儿才说:你衬衫里穿的什么?她说,背心呀。背心里呢?他又问。她脸一下红了,又羞又恼。他说:我全看见了,你这衬衫领口开那么大,一猫腰,谁还看不见里面。她气得说不出话。
如今他这样对她瞅着。墨绿的裙子,白衬衫,对一个三十八岁的女人来讲,是较本分的穿着。她可没打算来诱惑他。
她不断在他身上发现备受伤害的痕迹。就说脸,那些痕迹使他的脸比以前耐看。这脸孔上的一切变化都是非常的,无所谓缺陷和长处,美和丑早在这里混淆,谁也讲不清到底对它是个什么印象。它就是它,就那样,放在那里,让人触目惊心。它的变化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很早很早,那种侵蚀他容颜的因素,他心里就有。他对他父亲破口大骂时,那因素就已开始起作用。“你这老贼坯!老盗墓贼!”那时他的样子多可怕,多残忍。他现在不过是把当时的爆发性神态保存和固定了下来,又加上风雨剥蚀、岁月践踏,等等等等。